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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车辆检测费用确认取消 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保障

作者:郑振国 实习生 郭传太 发布于:2014-07-09 05:23:16 来源:现代金报

  2011年,国家对营运车辆出台一项惠民政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通知,取消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以下简称综合性能检测费)。

  但在现实中,不仅宁波,浙江全省,甚至全国大多数地区仍旧在照常收取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费、综合性能检测费,从未停止过。

  本报对该问题进行连续报道,也点出了问题关键所在—取消后经费如何保障?此事引起浙江省相关部门重视。

  前天,终于传来好消息。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交通厅三部门专门就此问题召开协调会。会上明确,交通部门必须取消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对于取消收费后所需履职经费,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昨天,记者采访浙江省交通厅,得到了肯定回复—两项车辆检测费用取消收费已确定,随即将展开所需经费的统计进行预算申报。

  出台3年多的“好政策”,在浙江省内全面落实,指日可待。

  事件回顾

  三年前国家先后出台两个文件

  禁止收取两项车辆检测费

  2011年12月印发的《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27号)第一条就明确规定:按照规定取消的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有关地方仍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的,应一律取消。

  2012年1月,浙江省印发《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取消部分涉企收费项目的通知》(浙财综〔2012〕6号),对国家上述规定进行了转发落实。

  这两项检测费用取消收费的规定是从2012年2月1日起执行。然而,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宁波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费、综合性能检测费依旧在照常收取,从未停止过。

  其实除了宁波,浙江全省甚至全国,对于这两项检测费用仍旧在照常收取。

  “其实,我们也愿意取消收费。但作为企业来说,是不可能免费做检测的,取消后,肯定需要有经费来源,如果没有,我们就只能关门了。”宁波某车辆综合检测站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营运车辆按规定必须接受检测

  如取消收费检测企业不愿意

  记者从运管部门获悉,实施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和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是交通运输部门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落实行业安全监管的必要保障和支撑。营运车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接受检测,否则,运管部门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运管部门表示,交通运输综合性能检测站是市场化运作、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如果取消收费,又没有其他资金注入,营运车辆检测和等级评定工作该如何开展,将是一个问题。

  以宁波为例,估算目前营运车数量和收费价格,全市这两项检测一年检测费用在3000万元左右。

  取消收费之后的资金缺口无法到位,而这两项检测又是法律法规规定营运车辆必须参加的,具体负责检测的企业又不可能免费,最终导致了惠民政策“卡壳”。

  取消收费后这部分钱谁来补

  一直没有明确的回复

  对于资金问题,今年6月份,记者曾采访过浙江省财政厅。

  当时,浙江省财政厅跟浙江省物价局衔接沟通后,给出的答复是取消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这两项检测项目收取的取消,如何真正落到实处,地方财政如何给予相关经费保障?这些问题,仍需要得到明确和解决。

  最新进展

  浙江省三部门召开协调会

  经费将得到妥善保障

  对于这两项检测项目收费问题,本报进行了持续关注。

  前天下午,终于传来好消息,两项检测项目收费将在浙江全省范围内全面取消,运营车辆车主将不再需要承担相关费用。

  浙江省财政厅对此问题给出了书面答复:

  一、政策规定明确。

  2011年12月印发的《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27号)第一条明确规定:“此前,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规定取消的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有关地方仍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的,应一律取消。”2012年1月,我省印发《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取消部分涉企收费项目的通知》(浙财综〔2012〕6号),对国家的上述规定进行了转发落实。因此,部分市县仍在收取的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和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收费,属于被国家取消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一律取消。

  二、各级财政依法履行保障义务。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27号)第二条规定:“取消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我省车辆检测机构均属地方管理,取消收费后,运营车辆检测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所需经费应由当地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三、加强监管力促政策落实。

  7月2日,我厅牵头联系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召开协调会。会上明确,交通部门必须取消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对于取消收费后所需履职经费,由运营车辆检测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再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履职情况予以保障。我厅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妥善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浙江省交通厅确认取消收费

  将通知各交通局展开预算申报

  那么,何时真正执行,运营车辆车主何时能真正享受到实惠?昨天,记者联系了车辆检测的主管部门—浙江省交通厅。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取消已经达成了共识,也收到了这个协调会的内容,接下来,将要求省内市县交通局展开这两项检测项目收费取消后所需经费,并向当地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申报预算。

  如今,财政经费终于有了妥善的保障,检测主管部门也将开展申报预算。这一过程一旦完成,在浙江,这项惠民政策将真正落到实处,营运车辆车主将可以免费进行两项车辆检测,极大地减轻负担,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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