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金额14亿元 拉动新车消费126亿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0-05-28 10:38: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商务部昨日(5月26日)宣布,今年初国务院批准提高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并调整有关政策后,申请补贴的车主数量明显增加,政策效果已经显现。截至2010年5月24日,全国共办理补贴车辆10.6万辆,补贴金额14亿元,拉动新车消费126亿元。 商务部称,2010年初至5月24日,办理补贴车辆9万辆,是政策调整之前办理数量的5.9倍,特别是3月份以来办理补贴车辆数显著增加,3、4月份办理补贴车辆分别为1.5万辆和2.9万辆,环比分别增长267%和93%,5月份以来,日均补贴车辆已达2758辆,是政策调整之前办理数量的18倍。从车型看,轿车受政策调整影响最大,2010年初至5月24日补贴轿车3.4万辆,较政策调整前增长了67倍。

  在办理补贴车辆中,轿车、大中型载客车和轻微型载货车分别占36%、30%和19%。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安徽、河北、四川、江西、辽宁、湖南办理补贴车辆数量居全国前10位,合计超过总量的72%。

  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不仅促进了汽车消费,更重要的是加快了淘汰高排放、高污染“黄标车”和老旧汽车的进程。同时对引导车主及时报废更新车辆,防止报废车辆流向社会,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政府采购信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政府采购信息网,转载请注明“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或“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报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