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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采购清单保驾护航 新能源车成重点扶持对象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08-12-04 09:24:4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编者按 在国家越来越强调节能与环保的大环境下,新能源车无疑是汽车行业与产业发展的方向。为了能掌握新能源车的技术发展的关键点,形成协同效应,各大汽车企业都在推广自己的技术。面对日益彰显的政策功能,汽车企业应该如何面对?本期汽车周刊利用5版与7版两个版面,对国家扶持节油、节点,新能源车的历程展开了分析,并对相关汽车企业进行采访。
  
  “今后财政部将对购买新能源车的消费者直接采取财政补贴措施,并通过税收政策从生产和使用环节,对新能源车的发展进行支持。”据悉,这是近日在重庆的“城市发展与汽车节能与减排高峰论坛”上,财政部经建司司长王保安的表态。他同时宣布,预计到2012年,财政部将对新能源车的推广和使用投入200亿元。
  
  面对如此好的大环境,各汽车企业都把低油耗节能环保和清洁能源汽车的研发提上了日程,有些新能源车已经面市。在政府采购领域,对公务车的采购也开始强调节能环保。例如,前段时间,2008~2009年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项目规定:投标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显然,节能环保车辆在公务车市场将会越来越受青睐,所有这一切,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节能环保车辆的政策是分不开的。
  
  宏观政策支持节能环保

  
  在政府采购领域,国家对节能环保车辆的支持最早追溯到《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等。
  
  虽然在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之初,就有对保护环境的规定,但因为没有相关细则,具体到各行各业很难实际操作
  
  2008年8月,接连出台了几个政策法规,其中都涉及国家对节能环保的支持。
  
  国务院第531号令规定,从2008年10月1日起,公共机构的公务用车应当按照标准配备,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
  
  另外,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前者鼓励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把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后者要求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段君明表示,作为政府采购操作部门,希望对节能环保车型的支持能有法可依,如果把节能环保和清洁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就是有效的支持。
  
  三批绿色采购清单保驾护航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原环保总局)“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出台,为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产品提供了依据。迄今为止,清单已经经历了三次调整。
  
  2006年10月24日,伴随着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出台,第一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则应运而生。2007年3月19日,调整后的第二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出炉。到了2008年8月8日,第三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公布。
  
  第一批清单中的“绿色厂商”只有5家汽车企业的89个产品型号入围;第二批入围的汽车企业激增到18家,产品型号更是大大增加,共有450个,比第一批绿色清单多出361个产品型号;第三批绿色采购清单共有32家汽车企业,504个产品型号进入。
  
  从最初的5家企业入围到18家,再到32家企业,“绿色采购”概念逐渐在汽车行业中成为主流,也成为政府采购的趋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刘恒斌认为,从清单变更中可以看出政府采购对环境标志产品的重视程度在不断加强,政策功能在“清单”中的体现逐渐明显。
  
  新能源车成为重点支持对象
  
  近日,重庆市政府采购10辆长安杰勋混合动力汽车,此举源于重庆市成为全国首个“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应用工程”启动城市。据悉,科技部和重庆市政府首批支持5000万元用于购车补贴,力争在三年内实现1000辆以上混合动力汽车的应用规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司公务用车管理处相关人员介绍,在以后的车辆选型中,会注重新能源车,不仅仅局限于混合动力车,其他方式也都可以,只要能从技术原理上面说通,在实际使用中能达到标准。目前,政府采购对节能环保和清洁能源车的采购还不具有强制性,公务车招标采购中只能通过加分的方式来体现对节能环保的支持。各地的公务车招标一般对节能环保的支持在7分左右。
  
  事实上,现在新能源车正日渐成为政府采购的新生力量。汽车企业应该高瞻远瞩,把新能源车作为战略车型进行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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