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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部门呼吁强制措施 新能源政策功能值得期待

作者:雷伶俐 发布于:2008-07-17 10:10: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燃料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等新能源车的市场,我国消费者反应仍然不太积极,包括公务车用户。所以,业界期待国家政策发挥积极作用。


图为混合动力车型。

  政采部门呼吁强制措施
  
  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刘恒斌介绍,新能源汽车之所以未能在公务车市场被采购,主要还是缺乏相关的强制执行政策规定。目前的政只具有引导性,若能出台强制性规定,公务车市场的环保节能车型会很多。
  
  他表示,作为政府采购部门,想要努力响应政策号召,只能从协议供货入手,今年下半年内蒙古将会考虑让普锐斯、思域这样的混合动力汽车先进入协议供货范围,再根据具体规定要求实行采购。湖南省采购办主任黄卫也表示,新能源车在公务车市场冷淡关键在于采购人观念淡薄,要在公车市场做环保节能的表率,需要强制执行新能源汽车采购
  
  业内人士分析,新能源车市场冷淡最主要有两个原因造成:一是促使汽车能源多元化、发展新型能源清洁汽车的总体思路、政策和重点不明确;二是对世界石油资源短缺的严重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我国的当务之急是制定一个符合客观实际、清晰明确、有侧重点的清洁替代燃料(新型能源)汽车技术发展战略,尤其是明确近期(5年左右)清洁替代燃料(新型能源)汽车发展重点。
  
  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和地区为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都采取了给予消费者税收优惠或补贴的措施,如美国对轻型混合动力汽车给予最高3400美元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天然气等代用燃料汽车成本增加部分给予50%-80%的财政补贴;日本对电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汽车给予50%减税,并给予与同级别传统车差价1/2的优惠补贴。
  
  新政策值得期待
  
  2007年国家相关部门改革和完善与汽车相关税收政策的基本设想是:一要加快实施鼓励节能环保汽车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研究与汽车排放相关的清洁燃油的税收政策;二要出台限制发展燃油经济性不佳汽车发展的税收政策,在借鉴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订对油耗未达标汽车产品实行惩罚性税收的政策方案;三要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适时出台燃油税;四要研究开征环境税。
  
  近年来陆续有相关政策和许多值得期待的政策即将出台,这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从相关政策的影响力来说,业内人士普遍认同,燃油税的推出将真正推动中国汽车业向环保节能方向发展。2007年12月18日,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新能源汽车正式进入发改委的鼓励产业目录。发改委表示,压缩天然气、氢燃料、生物燃料、合成燃料、二甲醚类燃料以及灵活燃料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以及燃料电池及电催化器、电极、复合膜和双极板等电池关键材料,质子交换膜等关键零部件的开发及制造,都已列入了鼓励目录,享受鼓励政策。
  
  被发改委列入鼓励目录的产业,国家将从消费环节、生产环节,税收政策、优惠政策、审批等各方面给予扶持。不仅生产企业会得到相关优惠和便利,购买新能源车的消费者也将得到税收方面的优惠,还有可能在停车、过桥、高速公路等环节得到便利。
  
  消费税和新能源购置税的减免都将为新能源车带来广阔的市场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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