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7-5公交车放火案”28日开庭审理
作者:施菲菲 发布于:2015-01-26 16:52:00 来源:浙江在线
还记得去年7月5日发生在杭州的公交车放火案吗?在那起骇人听闻的案件中,一名叫包来旭的男子在杭州7路公交车上点燃随身携带的可燃物,造成车内失火,30名乘客在大火中受伤,其中重伤20人。
浙江在线记者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1月28日上午9点,包来旭放火案将在该院1号法庭公开审理,包来旭将接受法律的审判。
去年7月5日,一辆载有80余名乘客的杭州7路公交车途径杭州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突然发生燃烧,沿途市民经过后纷纷参与到救火和救人的队伍中,但大火依然造成30人受伤,其中重伤者达到20人。
经过杭州市公安机关的全力侦查,从现场勘验、视频资料、调查访问获取的证据可以确认这是一起放火案件。初步锁定放火的嫌疑人是公交车内一名叫包来旭的男子。
事后,公安机关从监控录像中发现了包来旭的作案经过。2014年7日5日16时09分52秒,包来旭随身携带一个深色双肩包从7路公交车灵隐总站上车,在后门照顾专座落坐,将包藏匿于座位下。17时03分06秒,包来旭起身,从包中取出并倾倒可燃物,随即用打火机点燃煤油,车厢内迅即着火。
案件发生后,嫌犯包来旭也被大火烧成重伤,在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烧伤科接受救治,警方对其监视居住。
2015年1月7日,杭州检察院对杭州“7·5”公交纵火案犯罪嫌疑人包来旭以放火罪提起公诉。
杭州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包来旭为发泄对社会的不满,在城市繁华地段、人员众多的公交车上放火,致二十人重伤、五人轻伤、五人轻微伤,并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包来旭为何要在公交车上点燃那把大火?1月28日,包来旭放火案将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届时浙江在线将带来详细报道。(浙江在线首席记者/施宇翔 编辑/施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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