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分离”拍卖公车未必是个好主意
1月16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透露,中央层面取消的3184辆公车已全部封存停驶,将分期分批公开拍卖,阳光处置,全程接受各界监督。今年春节前,将正式启动第一批约300辆车的拍卖,所拍卖车辆“不带牌”,严格遵守“车牌分离”原则。(见1月18日《光明日报》)
所谓“车牌分离”,就是对竞买人预设一个前置条件:必须有购车指标。即只有通过摇号系统公正获得号牌的人,才有机会参与拍卖。对此,有评论者认为,“这种前置环节,有力避免了可能的暗箱操作”,“是对社会上一些"拍卖猫腻"说法的有力回应”(1月17日《京华时报》)。这自然有些道理,但也是这个前置条件,恰恰将没有购车指标但有购买欲望者挡在了门外,因而,也制造了新的不公平。
众所周知,不仅仅是在北京,在其他很多城市,比车辆更稀缺的,正是号牌资源。很多人想买车而不能买,皆因无牌。公车拍卖,无疑应该是给这一人群提供的一个意外机会。对他们而言,与其说买车,不如说买车牌。可以想像,如果没有这一限制,登记竞买的人一定很多,他们本符合竞标资格,但因为这个人为设置的前置门槛,就失去了机会。这种“筛选”的合法性存疑在先。其结果则是:水落船低,竞拍的人数少了,最终成交价格必大大降低。该卖得和实际卖得的差价,虽没有个人非法占有,却造成了国家公帑事实上的浪费。而这是“车牌分离”这一游戏规则造成的。
而且,公车本身是在限牌之外的合法拥有,拍卖转让,不过是易主而已,并没有挤占市场原来占有份额和计划发放车牌数量。用已有牌照来挤压可能的上牌指标数,这就是剥夺本来可能有机会上牌者的购车机会。如此,以牺牲一部分人的权益竞争,再公平都是不公平。何况,公车毕竟属于二手车,“车牌分离”也与目前二手车市场主流交易规则相龃龉。从这点上说,将公车分批次缓慢释放市场,虽出于防范“供过于求”考虑,但要在2015年底全部完成公车改革,尤其是,全国目前机关的200多万辆公车以及国有企业无数公车,要按规定在最近两年全部“削职为民”,不管采取何种拍卖模式都免不了蜂拥上市,都会对二手车市场正常秩序形成冲击,这种影响不该忽视。
其实,将封存公车及时还于市场,采取何种模式并不重要,关键是如何实现公共资源价值置换最大化。此过程中,我们不担心拍卖所得会流失,也因为评估和处置机构分离以及过程“三公开”而对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不再担心。但是,如何避免以规则之名造成新的浪费和隐形腐败,尤其是对公民权益无意识的伤害,却是不能回避的问题,也是最大的难题。因为“限购”而通过摇号靠运气博弈无可厚非,但竞买公车这种特殊车源也靠运气,虽不至于使得公车拍出 “废铁价”、“白菜价”,但如果远远低于大众的心理价位预期,同样让人心灰意冷。
应该说,此次拍卖公车采取“车牌分离”政策是种创新,既有对地方既往在拍卖公车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纠偏意味,很大程度上,也是为各地提供处置公车样本,因而,意义重大。但目前看,不说“车牌分离”是否够科学,至少考虑不够严谨,因此未必就是个好主意。何况,消化公车,绝不只有拍卖这一条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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