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为纯电动车企准入约法三章
作者:北京晨报 发布于:2014-12-02 11:09:00 来源:北京晨报
业界期待已久的新能源车生产企业准入政策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官网正式公布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 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对生产企业的准入细则、车辆性能和售后服务都做出了更高要求,想要借机拿牌生产内燃机、低速电动车转正这二者希望皆落空。
根据《规定》,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必须在中国关境内注册;有3年以上纯电动乘用车的研发基础,具有专业研发团队和整车正向研发能力,掌握整车控制系统、动力电池系统、整车集成和整车轻量化方面的核心技术以及相应的试验验证能力,拥有纯电动乘用车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此外,还必须拥有具有整车试制能力,具备完整的纯电动乘用车样车试制条件,包括车身制造、动力电池系统集成、整车装配等主要试制工艺和装备。试制的纯电动乘用车样车数量不少于15辆。而且《规定》对企业的研发能力提出具体要求,必须拥有具备纯电动乘用车整车正向开发能力的研发机构,才能申请成立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
“新建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使用自有品牌,产品水平不低于样车的技术要求。新建企业只能生产纯电动轿车和纯电动其他乘用车(包括增程式电动乘用车),不能生产任何以内燃机为驱动动力的汽车产品。”《规定》这一条款,意味着今后新建的纯电动乘用车企业将不得涉足传统燃油汽车。
此外,从《规定》细则看,对车辆性能技术提出更高要求。此前业内盛传的低速电动车“转正”希望或将落空。针对纯电动汽车,行业内有“双80”的标准,即最高时速和续航里程都必须要达到80km。目前的低速电动车大多数很难达到这一标准。而征求意见稿则对试制样车的技术条件作出了更明确的高标准界定。其中,技术要求最低的为不足4米长的4座以下车辆,最高时速需高于100km/h,续航里程最短不得小于100km。低速电动车想要“转正”的希望落空。
同时《规定》对纯电动车企的销售、售后服务及退出机制也进行了详细说明。在售后方面,它要求企业承诺对纯电动乘用车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等核心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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