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沈阳1700多辆校车明年起实施实名制

作者:曾宪刚 张新 发布于:2011-12-19 11:10:31 来源:检察日报
  校车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不按定员乘载,怎么办?

  校车数量有限,运力不足,一辆车每天早晨跑3趟,既增加不安全因素,又使学生等待时间过长,造成学生不能按时上下学,学习和休息时间无法保证,怎么解决?

  对校车的监管,交通、公安、教育等部门都负有职责,会不会出现“扯皮”?

  2011年9月1日,辽宁省沈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沈阳市义务教育条例》(下称《条例》),经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要求,对校车安全负有监管职能的部门,实施校车实名制管理制度。上述难题有望得到有效解决。

  问题现状

  “黑校车”停运,“家长车”排队

  笔者随同沈阳市人大代表王秀华调研时看到,在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一校附近,因很多家长开车接送孩子,导致岐山路、嘉陵江街早高峰交通严重拥堵,停靠在路边接送孩子的私家车有近百辆。为了减缓交通拥堵,三名交通协管员每天早晚都要忙碌一个多小时,但是这里的交通仍然处于“半瘫痪”状态。

  从塔湾欣城小区赶来送孩子上学的张女士说,这样的堵塞状态已经持续半个多月了。其实,学校原本有20多辆“校车”,前几天都不敢开了,说是执法部门在抓“黑校车”。沈阳市内五区没有合法校车,最近途经小区的四五辆黑校车都停运了,司机打来电话说:“有人抓,不出车了,你们家长自己想办法吧。”无奈,张女士只能耽误工作,自己开车接送儿子上学。一些家长不得不像张女士一样开私家车接送学生,结果加剧了岐山路的交通拥堵。

  王秀华代表告诉笔者,这只是沈阳城内五区学校周边交通状况的一个缩影。目前在沈阳市内五区,政府没有批准校车运行,然而,宣传不乘“黑校车”,又不能提供更加便捷的上下学用的交通工具,这让市民感到费解。有关部门给出的解释是,市区拥有公交车、出租车,还有地铁,相比周边学校要便捷很多,所以没有设校车。

  事实果真如此吗?王先生在浑南上班,没有私家车。“我换乘公交车都得两个小时,哪有时间接送孩子啊!我看很多家长都给孩子报名合租‘校车’,我也就报了,但是也担心孩子的安全问题。”王先生无奈地说。

  家住北陵公园附近的杨先生说,“现在堵车也挺费油的,如果我早晚都接送孩子的话,一个月油钱就得300多元,如果让孩子搭乘‘校车’,一个月才200元,自己也能解脱出来。”

  王秀华代表说,禁了“黑校车”,招致很多不满。不满的除了经营者,还有广大学生家长。因此,她呼吁开通校车,解决上学难的问题,缓解交通拥堵。

  沈阳城内没有批准校车运行,那么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校车运行情况又怎样呢?

  连续6年关注农村校车安全的沈阳市人大代表周传淞说:“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多是‘黑校车’和‘超载车’集中区,这里校车安全问题更令人担忧。”

  据介绍,沈阳市农村现有学校302所,开通校车的学校215所,目前农村校车为1709辆,由于地域等原因,30%左右的车辆需往返一次,50%左右的车辆需往返2到3次,20%的车辆需往返3到4次,即使这样,还有7000余名学生无校车可坐。

  周传淞代表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司机为了赶时间,超速问题屡禁不止,既增加了校车的不安全因素,又使住得较远的学生不得不提前一两个小时离家等车,造成学生不能按时上下学,学习和休息时间无法保证。同时,由于校车准入、燃油价格不断提高等原因,带来车少人多、超载超速、价格偏高等问题,每个家庭每年将至少承担1000元的交通费用,加重了农民负担,给校车运营带来安全隐患。

  “一些家长和学生不得不以三轮车、报废车,甚至农用手扶拖拉机等充当校车。”周传淞代表忧心地说。

  代表建议

  加强校车管理,确保校车安全

  校车安全牵动着人大代表的心,他们深入学校和农村进行调研,提出许多解决校车安全问题的建议。

  建议一:校车安全应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

  王秀华代表认为,近几年,随着农村中小学布局的调整撤并,城市中小学择校生的增加,中小学生上学路远的矛盾凸显,校车随之产生,这是义务教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学校教育的延续。要搞好义务教育,必须解决校车的问题。王秀华代表建议,沈阳可以成立校车管理中心,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统一管理收费。另外,政府对校车要严加监管,选用质量好的车,雇用驾龄长、技术高的司机,车辆、人员要上保险,以保障学生的安全。

  针对城区家长自驾车接送学生影响道路交通的问题,她建议城市也应开展校车工程,由交通部门根据学生家庭的分布和学生的数量,科学制定校车运行线路和运营方案,把校车引入到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中,把家长从每天接送孩子的劳累中解脱出来。

  建议二:立法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

  周传淞代表认为,校车安全问题,除了注意车辆本身的质量,还要重视对校车的监管问题。校车究竟该由谁管,教育主管部门、交通部门,还是公安部门?目前,交通、公安、教育等多部门都负有监管职能,但又各有实际困难。教育部门熟悉情况但无直接管理权,交警有路面执法权但无法全程监管,加之部分车辆采取“游击战”逃避执法部门监管,造成了目前“教育部门管不了,职能部门抓不着”的局面。周传淞代表认为,对于校车监管问题不能寄希望由某一个部门负责解决,应尽快立法,在立法中明确交通、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的职责。

  建议三:校车上应多使用高科技装备,并享有“特权”。

  沈阳市人大代表方占祥认为,传统的校车管理方法,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消耗了大量人力,增加了管理成本,发生事故后取证困难,有时很难得到保险部门的合理赔付。建议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校车的安全运行和学生的乘车管理。

  由教育局责成各县区安装管理系统,使相关部门可以实时掌握校车的运行情况,确保农村校车运营定线路、定站点、定乘员,有效预防因校车超员、超速、道路通行条件等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

  方占祥代表还主张,校车在行驶中应享有某些“特权”,比如“校车可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机动车行驶中遇校车或者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校车应当让行”等,要逐渐使国民认识到校车与消防车、救护车等一样,享有优先通行权。

  人大立法

  《条例》增加条款,重在明确责任

  由于我国没有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校车的运营管理,造成校车管理链条断裂、管理混乱、校车安全隐患凸显。针对中小学校车运力不足、接送车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周传淞、王秀华等人大代表建议,沈阳市应尽快出台完善校车管理的制度,并适时上升为操作性、适用性强的地方性法规,为中小学生校车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代表们的建议引起了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2011年6月28日,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条例》时,该市人大教科文卫主任委员李蒲建议在《条例》草案中增加交通、教育、公安部门对校车安全管理的规定,得到与会人员的认同。

  8月31日,《条例》草案三审时,增加了“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校车的管理,交通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校车登记和驾驶人资格审查制度,加强对校车及驾驶人的管理;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校车的行车安全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教育,建立学生乘坐校车实名制管理制度;校车应当按时、按线、按定员行驶”等内容。

  “校车安全立法的一个关键,就是要明确责任,这对于确保校车安全,无疑是关键的一步。没有法律规范,所谓校车安全治理,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而且会制造问题,让很多学生无校车可坐。名义上是治理校车,实际却成了治理学生。”沈阳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杨学锋说。

  《条例》明确提出了实行“校车实名制”管理制度,为确保“校车实名制”落到实处,学校要对乘坐校车的学生登记造册,按名上车、坐定点名,如果学生某日不乘坐校车则需要提前请假。据悉,目前沈阳市很多有校车的学校已经开始执行。

  事实上,沈阳市从2005年启动农村中小学校车工作以来,就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成立了由交通、教育、交警、财政部门组成的市级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对校车的准入和运行作出明确规定。2008年,沈阳市政府确立沈阳市交通局为校车安全和管理的牵头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执法,相继投入4000多万元专项校车工作经费,并要求区、县(市)按照1:1配套,成功地探索了在辽宁乃至全国推广的政府统筹,交通主管,乡镇协管,教育配合,公安保障,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沈阳市新民校车模式”。

  据了解,目前,沈阳市在全市所有农村校车上都安装了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通过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对农村校车运营状态实施实时监控。还设专人负责监控、管理、维护,建立了GPS监控记录台账,对校车的运营状态、设备、网络故障及时登记、及时处理,加强对农村校车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情况的动态监管,确保农村校车运营定线路、定站点、定乘员,有效预防因校车超员、超速、道路通行条件等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工作,沈阳市正在酝酿通过增加校车数量,划拨区、县(市)统一管理使用,以弥补校车运力不足。同时增加学生补贴,以缓解校车收费偏高的问题,此项工作有望列入明年政府为群众办实事计划中。

  “将校车安全问题上升到立法层面,真正纳入法治化轨道,这样更能引起人们的重视,并从根本上解决校车安全问题。这意味着沈阳市中小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问题有了法制保障。”王秀华代表欣慰地说。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