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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范围公车改革大幕开启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14-07-16 11:2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16日全文向社会公布。大家期待已久的公务车改革细则终于有了进一步发展,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指导意见》用于全面指导公车改革,阐明了公车改革的意义,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细化了公车改革主要任务,对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和保障制度、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
  
  两个取消一个保留
  
  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补贴标准
  
  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地方: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30%,即地方每个月最高补贴不得超过1690元、1040元、650元。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50%。即每个月最高补贴不得超过1950元、1200元、750元。
  
  国企和事业单位也改革
  
  2014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完成改革
  
  2015年年底前:地方党政机关完成改革
  
  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
  
  车辆配备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核定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编制和标准,车辆配备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今后一段时间内,新能源车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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