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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拟规定“无车日”非紧急公务不得使用公车

作者:陈凌墨 发布于:2014-07-30 10:51:22 来源:楚天都市报

  武汉拟在每年9月22日城市无车日“动真格”,国家机关非执行紧急公务时,必须停止使用公务车。昨日,《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二审。

  草案二审稿要求,降低非公交类机动车使用强度;机动车停车3分钟以上的,驾驶员熄灭发动机。对上路行驶的超标排放机动车,处罚由200元提高到200-500元;未取得环保标志或标志过期的车辆,处罚下限由200元提高至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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