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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收费站私设掉头标志 交通委被指失职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6-25 08:53:25 来源:南方都市报

  深圳龙景收费站前路管公司私设禁止掉头标志

  车主抱怨若掉头须通过收费站交费,指责市交委失职

  南都讯 记者黄丹 颜先生等深圳市民投诉龙景收费站匝道调头缺口位置私设“禁止掉头”标志,车辆只能直行,不得不通过收费站交费,从高速公路掉头。对此,深圳市交委答复中承认标志是路管公司私设,但没有处理意见。而深圳华昱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昱集团)回应私设路牌存在合理性,为了交通安全、方便作业车辆。    

  收费站立起禁止掉头标志

  清平高速公路一期为水官高速公路延长段,南起红岭北立交,与泥岗路、红岭路相接,北至龙景立交,与南坪快速路、水官高速公路、布龙路相接。全线设互通立交3处,收费站2处,2005年7月16日通车,成为连接龙岗与深圳市区一条重要快速道。

  但是,清平高速路段曾因距离短、收费高而受质疑,该段路管理公司――― 华昱集团也作出收费站降价调整。其中,龙景收费站为清平高速路车流量较大的收费站,每次4元。南都记者现场看到,在布龙路上的收费站入站匝道处,之前可以掉头的缺口上确实立起“禁止掉头”牌子,车辆只能直行,若遇高峰,车辆排队等候过站。有车主抱怨:“不只是龙景,龙岗收费站也是如此。因为布龙路特别堵,附近小区很多居民经过此地上南坪,封了之后非常不便,希望有关部门多了解居民意见。”

  深圳市交委:确实为私设

  颜先生表示,禁止掉头标志设置非常不合理,“投诉后,深圳市交警已经回复说是华昱集团私设。这样不违法吗?收费站外允许掉头,让走错的车回去,这是合理、人性化做法,不许掉头是要逼车辆进站交费。”6月10日起,颜先生向深圳市交警、@深圳交通运输委员会投诉。交警答复该牌是管理公司私设,可能出于安全考虑,路牌标志属于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管理。

  颜先生等人也等待深圳市交委答复,通过微博每天转发询问。让他们失望的是,直到这条投诉微博转发量超50人次,市交委仍无回复。颜先生说:“如果不小心走错,费钱耽误时间,浪费道路资源,唯一有利的就是收费。这种做法严重损害公共利益,主管部门应当纠正。”

  6月20日下午,南都记者就此咨询深圳市交委。当天下午近5时,市交委通过官微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关于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规定,该公司无权在高速路中央分隔带设置掉头口。”

  但是,市交委进一步解释:在布龙收费广场上开设掉头口,一是方便南坪快速养护单位进行养护作业;二是方便交警、路政、救援队伍等快速处置高速公路突发事故,减少车辆绕行时间。为保证车辆安全通行,不仅设置禁止掉头标志,还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需掉头车辆可以选择其他具备条件的路段。

  管理公司:私设具合理性

  市交委答复中承认私设标志的存在,但没有处理意见。颜先生对此不满意,质疑安全隐患之说:“所谓安全隐患根本不存在,从收费站出来的车辆速度很慢。而且,仅允许作业车辆掉头不合理,也就是说普通车辆不能走,哪部法律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标志只能由交通管理部门设置,深圳规定由道路运输委员会设置,一个企业凭什么私设禁止通行标志?明显违法,交通运输委员会不查处是失职。”

  由于官微答复存在较模糊的问题,南都记者就此再次咨询深圳市交委。市交委回应,详细解释要问管理该路段的华昱集团。华昱集团相关人员表示,该路牌确实为私设,但存在合理性:“是为了交通安全、作业方便,如果车辆在此掉头存在安全隐患。至于车主所说‘不小心走错要在下个路口掉头’,我们觉得这也合理,其他道路都是如此,司机需要承担走错路的责任。”在这两个月设立起禁止掉头标志,是因为水官高速近期全线使用视频监控。

  为何使用视频监控就要设“禁止掉头”标志?华昱集团并未有明确解释,仅回复说“在该处如果超速、掉头会被交警扣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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