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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建议:公务车采购向新能源车倾斜

作者:武静 张沛 祖春玲 发布于:2013-01-29 09:34:25 来源:安徽商报

  进入1月以来,省城空气质量一直不佳,PM2.5指数居高不下。除了治理建筑工地的扬尘,省两会上,多名代表和委员认为应该在“节能减排”上下功夫,建议通过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治理汽车尾气。比如,政府在采购公务车时,优先考虑新能源汽车等等。
  
  ◎省人大代表沈锦霞:
  
  公务用车应优先选购纯电动汽车
  
  纯电动汽车的优点很多,但我省尚未有一个政府部门采购纯电动新能源汽车作为公务用车。所以,应鼓励公务用车优先选购纯电动汽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采购公务用车,也应优先选购纯电动汽车。
  
  另外,我省在纯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上也要给力,政府和社会资本应多方投资建设纯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对纯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含停车场私有车位)的用电价格给予优惠;设立纯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省政协委员张卫新:
  
  政府应扶持合肥成立电池研发基地
  
  目前,合肥大约有千余辆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汽车大多使用的是锂离子电池,这种电池的寿命比较短,平均3~5年就需要更换。建议政府能在合肥设立一个研发基地,集中优势力量攻关该项目,延长电池的寿命,然后投产。
  
  另外,关于电池的回收再利用也需要提前考虑,避免废旧电池污染。
  
  ◎汪宝平等11名省人大代表:
  
  电动公交及出租车应享“燃油补贴”
  
  虽然我省新能源汽车发展起步较早,但全省推广新能源汽车特别是本省产的新能源汽车力度不够大,速度不够快。建议利用皖产新能源汽车的优势,给予电动车购车、运营等方面补贴,申请电动公交、出租车享受中央财政“燃油补贴”。
  
  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带头试点示范电动公务车,更新公务车辆时,优先选择皖产新能源汽车,今后逐步发展到每个单位保留1~2辆燃油汽车外,全部更换为皖产新能源汽车。鼓励整车厂家、金融公司、电池厂家等共同成立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开展整车租赁业务。(武静、张沛、祖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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