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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成公车接令停驶 违规上路会被抓拍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1-15 09:20:35 来源:京华时报

  在此次污染过程中,北京市于今年1月1日刚刚发布的《北京市重污染日应急方案》首次试水。北京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方力表示,虽然这是应急方案的首次实施,但整个反应过程还是迅速的,“我们不希望这个方案实施,但是如果要实施,我相信我们会做得越来越好。”昨天,参与应急方案实施的各政府部门来到市环保局,接受所有媒体的咨询。

  应急方案

  1.如果今天预测到明天会发生重污染,是从今天开始启动预案还是从明天开始?中间大概需要多少小时?

  分区域分级启动应急方案

  市环保局大气处处长于建华:首先,方案的实施原则是基于分区预报的结果,咱们现在空气质量预报把全市分为五个区域,东北、西北、城六区、东南、西南,根据这五个区域分级预报分级采取应对措施;第二个原则是分级应对,这一天我们可能实施重污染方案,但是可能不同的区县、不同的部门在执行不同级别的方案;第三,实施以预报为启动条件,因为现在空气质量的标准,尤其是北京,或者北方城市应该说以颗粒物,或者新标准中以PM2.5为主,这个评价是基于24小时的评价,预报也是以未来第二天的预报,可能出现重度或严重污染为启动条件。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北京市环保监测中心预报明天可能出现重污染的情况,我们根据这个预报结果,及时通知13个市有关部门和16个区县政府,告诉他们及时按照各自预案对应的级别启动实施信息。

  公车停驶

  在重污染日应急方案的强制措施中,30%的公车停驶怎么实施?哪些单位启动了重污染日公车停驶方案,涉及多少辆公车?有多少效用?

  西南五地区接令停驶公车

  市交管局安监科科长于友群:市交管局根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中所承担的职责和要求,接到指令后向极重污染日西南五地区通州、大兴、亦庄、房山、门头沟,分别发出了交管部门的指令,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常配合此项工作,此项工作得到了落实。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提前将车辆停放在党政机关相应的位置。

  环保局新闻发言人方力:据我所知,公车都是单位的,落实到各区县以后,各区县会单独通知。第二个,刚才涉及30%的公车,实际上在交管局那儿,这些车牌号已经进入了他们的系统,如果要上路跟目前北京每天20%的限行一样,所有的电子眼会抓拍到,后面有督促也有检查的。

  于建华:公车停驶,其实只是带头,希望通过此举引发示范效应,号召大家更多地减少车辆行驶。空气重污染的这几天里,对于冬季北京的特点,燃煤和机动车目前来说应该是主要的两个方面。我们现在所有采取的措施,都是对照污染源采取的措施和建议。对于工业企业停产和公车停驶30%的作用,不是三两天能够拿得出来的,这个工作在做,但不是今天就能够把这个工作完成,需要比较长的过程。

  企业排污

  在重污染日应急预案中有一项内容,就是在极重污染日,冶金、化工、建材行业重点排放单位要减少污染排放物30%以上,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实施情况?

  58家高污企业陆续停产

  市经信委副主任李洪:据我们初步统计,从10日开始,在重点排减企业中,一共有58家企业陆陆续续停产。这部分企业主要涉及建材、冶金、化工等相对来说污染物排放比较高的企业。同时有41家企业通过降低生产负荷,减少污染供需,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实现了减少30%以上的污染排放。其中,在北京地区水泥行业中,像强联水泥、平谷水泥二厂等均实现全部停产,北京水泥厂也暂停了部分生产线,对水泥行业来说,全部企业均实现了30%以上的减排任务,可以说相关企业污染减排措施的落实也是保障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一个有效的实施。

  一部分停产企业正好借着这个机会检修设备,等空气转好后再恢复生产。

  学校教育

  市教委很早就启动应急预案,中小学在未来三天之内停止体育课,请问在实施后有没有相关的检查和监督机制?

  定时监测学校执行情况

  市教委新闻中心副主任王成:市教委在去年12月启动了应对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通过市教委官方微博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也通过市教委值守系统向各区县教委进行了紧急通知。昨天上午市教委办公室和16个区县教委进行了沟通联系,16个区县教委反馈各区县均已按照市教委要求落实到各中小学、幼儿园,也包括民办教育机构。这方面市教委会通过内部的值守系统,每天和区县教委进行定时联系,监测中小学、幼儿园的落实情况。

  天气预警

  这一次网络、微博、电台和电视台的应急措施通知做得比较到位,但是没有市民收到短信,大家比较关心什么时候能收到这个短信?

  手机短信预警在沟通中

  方力:手机接收短信预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工程,客观地讲我们还在沟通和推进这个事的过程,因为这涉及方方面面,非常复杂。

  ■专家说法

  应急措施越有针对性越有效

  昨天,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工作人员对北京此次污染过程的污染物成分进行了分析。副院长柴发合表示,初步分析结果显示,PM2.5颗粒物中,硫酸盐、硝酸盐的含量都非常高,能达到PM2.5总质量的30%~40%,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有机污染物,这三部分为主要成分。柴发合说,硫酸盐和硝酸盐的主要来源是燃煤排放的二氧化硫和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属二次污染物。

  柴发合表示,通过这个分析,对认识污染形成的过程、污染的来源,以及未来科学地、有针对性地提出重污染天气应急的对策和措施,有非常大的作用。

  柴发合说,每次污染过程的程度不同,成因有差别,污染物组成也不同。北京市制定的这些措施都是对的,但是执行的话,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的调整。分析这一次是由什么引起的,提出一些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希望通过分析能够真正起到一个作用:认识到这种污染源是罪魁祸首,对它进行更严密的控制。”柴发合说,比如分析出污染成分中氮氧化物多,就要有针对性地控制汽车;如二氧化硫多,就有针对性地控制燃煤。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王硕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的通知
  
  京政发〔2012〕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6日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
  
  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空气质量划分为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六级。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市民身体健康,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和《北京市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
  
  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本市已建成覆盖全市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根据地理气象条件和污染分布状况,将全市分成不同的预报区域,每日对空气质量进行分区预报。
  
  二、空气质量信息发布
  
  市环保监测中心每日通过网站(http://www.bjmemc.com.cn)发布各监测站点的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健康提示及防护建议等综合信息。市民还可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当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本市还将通过微博、新闻等方式加强空气质量信息发布,以便市民及时了解自身生产生活区域的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加强自我防护。
  
  三、空气重污染日分级
  
  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的分级方法,当空气质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时为重污染日。本市将空气重污染日分为三级,具体分级为:
  
  重度污染日:一个或多个区域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范围。
  
  严重污染日:一个或多个区域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以上500以下。
  
  极重污染日:一个或多个区域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500。
  
  四、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措施
  
  根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分级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由于沙尘暴造成的重污染日应急措施按照《北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执行。
  
  (一)重度污染日。
  
  1.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减少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建议性减排措施包括: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2)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3)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严重污染日。
  
  1.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建议中小学停止户外体育课;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2)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3)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4)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5)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6)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空气达到严重污染的区域,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加大对燃煤锅炉、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2)土石方施工工地减少土方开挖规模;
  
  (3)停止建筑拆除工程;
  
  (4)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2次;
  
  (5)冶金、建材、化工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通过降低生产负荷、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15%。
  
  (三)极重污染日。
  
  1.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建议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建议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2)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3)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4)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5)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6)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7)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8)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9)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交运力保障。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在空气达到极重污染的区域,实施更加严格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加大对燃煤锅炉、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2)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
  
  (3)停止建筑拆除工程;
  
  (4)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2次以上;
  
  (5)冶金、建材、化工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通过降低生产负荷、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30%;
  
  (6)在京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公务用车30%。
  
  五、组织保障
  
  为保障应急方案的实施,成立市级重污染日应急工作协调机构(以下简称市级协调机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各有关单位和各区县政府组成。市级协调机构负责指挥、协调解决应急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市级协调机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建立重污染日应急联动机制,具体组织实施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各成员单位按照按各自职责分工制定重污染日应急措施实施方案,报办公室备案,并在出现重污染日时组织落实。
  
  本市出现重污染日时,由办公室及时向公众发布污染信息,提醒公众采取适当的健康防护措施,号召社会各界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当出现严重污染日或极重污染日时,由市级协调机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启动应急方案中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广大市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要积极行动起来,自主减排,共同承担防治空气污染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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