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究交通违法挂钩个人信用 多地称不知情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7日综合讯 (记者段丹峰)近日,“有关部门研究推动将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新闻引来社会关注,记者了解后发现,多地交管部门对研究交通违法挂钩个人信用的情况并不知情,但在部分省市可影响保费和就业。此外,调查结果显示74.5%受众赞同交通违法挂钩个人信用,业内对此也褒贬不一。
74.5%受众赞同交通违法挂钩个人信用
调查显示,近八成人闯过红灯,闯红灯的原因为路口没有车,认为自己很安全。根据今年1至10月份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全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4227起,造成798人死亡。
去年7月27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底公布的《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也提出,“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制度,实行交通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银行信贷信用考评、单位评优、职业驾驶人准入等挂钩制度。”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公安机关将大力推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工作。
部分省市交通违法可影响保费、就业
就“研究推动挂钩工作”的问题,媒体记者向多地交管部门求证,相关部门均表示“未听说此事”。
但据武汉市交管局相关人士介绍,交通违法按不同方法能分成很多类,但根据情节轻重,大体上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一般性交通违法,比如违章停车、不系安全带等;另一类是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严重性交通违法,比如醉酒驾驶、超速、恶意超车等。
据武汉市中国人寿营销服务部工作人员李波介绍,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没有违法行为的,保险公司应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费。反之,保险公司将逐渐提高费率,直到最高标准。“这实质上是一种挂钩行为,但也并不是所有的交通违章都会影响第二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保费。”
交通违法行为还可能影响个人的职业准入。一位专家表示,“当前一般性交通违法不会对个人职业造成太大影响,但是,如果发生醉酒驾驶等严重性交通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会追究刑事责任。以后他就无法参军,无法担任公务员。”据了解,国内很多职业都不接受有刑事违法记录的人。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也提出,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褒贬不一 挂钩与否还需谨慎
据了解今年前10个月,全国仅因违反道路标志标线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就有8.7万余起,造成超过2.6万人死亡。
凤凰汽车专栏作家黄少华表示举双手支持交通违法与信用挂钩。她认为,出台这样一个措施的背后,是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上升,交通事故和交通压力陡增,伤亡人数居高不下等原因,汽车时代滚滚而来,汽车文明却尚未跟上步伐。
而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晓东则在微博中说道:看似为减少交通违法现象、维护交通安全,且不说交通管理滞后和执法的公平公正性,就其做法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都有待于论证,前者是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其后果是法定的惩处,而后者则是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记录,并不受法律的制裁;挂钩是变相的法外处罚,与法相悖。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儒坤也表示,解决“中国式过马路”等情节较轻的交通违章行为,要通过教育等方式来实现,靠挂钩令行禁止并不现实。
对此,业内大部分观点均认为,对我国来说,建立完备的个人社会信用体系是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走向文明与规范的必需过程。要实现交通违法与个人信用挂钩,是交通管理上的一个创新,有利于打破治理交通违法“小节”的僵局,但须依法慎行,需要建设完善的信用挂钩体系,关键的是落实,最重要的是平等,不给特权者免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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