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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验收

作者:张小莎 发布于:2012-12-12 10:59: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11月30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科技部高新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司、国家发展改革产业协调司四部门发布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总结验收工作,拟于将在2012年12月中下旬开展实地核查方式验收。

    2009年,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四部门在25个城市开展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并在6个城市开展了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09]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能源汽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决定组织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验收工作。

    验收内容主要针对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各项目标,逐一考核评估实施效果。采取实地核查与会议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四部委将以组成验收组分赴试点城市的形式进行实地考核,其中验收组由四部委和相关专家组成。

    据悉,2009年四部委联合开展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确定了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13个城市作为国家首批试点城市。2010年初,四部委再次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扩大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增加了天津、海口、郑州、厦门、苏州、唐山、广州7个试点城市。此后,沈阳、成都、南通、襄樊、呼和浩特5个城市又被列入试点。为了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的建设,有关方面还透露,国家电网将在多个省市建75座充电站和6000多个充电桩;2011年到2016年,将建立400座电动汽车充电站,初步形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2016年至2020年,将建立1万座电动汽车充电站,全面开展充电桩配套建设,建成完整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以此推广新能源汽车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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