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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5年新能源车将达10万辆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10-10 09:30:4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山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要求,到2015年,山东省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规模力争达到5万辆,低速电动车30万辆,新能源专用车5万辆,天然气等替代能源汽车5万辆;新能源汽车行业销售收入达到1000亿元。在推广方面,到201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力争达到10万辆;公交、旅游、出租行业节能汽车比重达到50%,物流运输行业达到10%。

    根据意见要求,2012~2020年山东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客车、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专用车、节能汽车、低速电动车、关键零部件六大类产品。

    《意见》指出,到2015年,全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省重点企业均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技术开发体系。新能源汽车借此将在全省17个设区市全面示范推广,全省投运充换电设施3000个以上。到2020年节能汽车得到全面普及应用,并建成覆盖全省、布局合理、标准统一的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意见还要求山东省级财政要加大投入,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的扶持,鼓励政策性信贷资金向新能源汽车产业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支持各级设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创业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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