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出口自律新规出台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9-26 10:14:4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9月6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
《通知》决定对汽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实行出口资质管理,对出口经营企业实行生产企业授权经营管理,并对生产企业授权实行分类管理。对发生出口产品在国外有重大质量事件并对我国出口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等情况的企业,有关部门最严厉的措施是取消其出口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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