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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个省份出台双节高速公路免费细则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9-24 09:58:55 来源:

20多个省份出台双节高速公路免费细则

20多个省份出台双节高速公路免费细则

      江西规定,因被堵错过免费时段的车辆通行仍免费

      随着中秋、国庆双节的临近,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截至9月23日,据本报记者统计,已有北京、上海、山东等20多个省份公布了国庆假期收费公路免费的实施细则。大部分省份明确规定,包括机场高速和桥梁、隧道在内的收费公路免费。

      政策相近,细节因地制宜

      个别省份车辆标准宽松,重庆规定7座及以下客货两用车也免费

      各地已公布的免费细则基本沿用了《通知》要求: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在收费公路的7座及以下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通行时间为9月30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规定,“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记者注意到,已公布细则的省份几乎都将机场高速列入免费范围,只有湖北明确规定:武汉机场高速公路和武汉市城市路桥隧收费所涉道路暂不纳入免费通行范围。

      在通行车辆标准上,对于7座及以下载客车辆的认定,广东、浙江、湖南等省份以机动车行驶证为准;而行驶证核定座位数与车辆实际座位不符的,河北、重庆等省份规定以车辆实际座位数为准。

      个别省份在通行车辆标准上显出宽松的特点:重庆规定7座及以下客货两用车也免费;广西规定型号和外观尺寸相同的小型客车,其核定座位为7座或8座的,按7座客车列入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

      道路客运量同比将增8.9%

      应对拥堵已备预案,车流量大时,增派收费员,开通所有道口

      近日交通运输部召开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介绍,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公路水路客运量将达到6.6亿人次,日均8250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8.8%。客流的高峰量预计出现在9月30日和10月7日,其中9月30日会是最高峰,将达到8600万人次。

      何建中表示,预计长假期间,公路尤其是收费站周边区域出现交通拥堵的程度可能会进一步加剧。为此,各地都准备了应急预案。车流量大的时候,收费站将增派收费人员,开通所有的道口,必要时还可调整上下行方向的收费通道,尽可能统一在收费广场的左侧设置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的专用通道,实行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分道通行。例如,免费通行期间,北京各收费公路的主收费站将根据具体交通流量及车型分布情况设置专用通道,小型客车专用通道不少于车道数(不含ETC)40%。

      此外,交通运输部还要求收费公路的经营单位应该配备足够的便携式收费设备,配发给交通流量比较大的收费站,并且及时启用“复式收费”。在交通流量大,但是ETC通道相对来说使用效率较低的收费站,在确保ETC通道快捷通行的同时,引导部分免费通行的小型客车在ETC通道快速通行。

      记者整理各地出台的免费细则发现,部分省份根据自身情况,对一些细节进行了灵活处理,体现了人性化的一面。比如免费通行时段的截止时间为10月7日24时,预计车辆将大量聚集收费站而出现拥堵情况,导致部分车辆错过免费时间。江西针对此种情况作出规定:在尴尬时间点(注:10月7日24时)因被堵错过免费时段的车辆,通行仍免费。(记者 郝迎灿 陆娅楠 王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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