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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整治油品市场 "三巨头"承诺保质量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9-04 09:15:02 来源:经济参考报
    8月29日,全国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会在京召开。国家质检总局、环保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车用汽柴油被列为今年我国质量提升行动的十类重点工业产品之一。

    当天,国内三大油品供应商———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向全社会作出承诺,依法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车用汽柴油行业质量诚信建设,为社会供应清洁、优质、安全的油品。

    车用汽柴油产量质量不容乐观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战略物资,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质量改善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国车用汽柴油产业的市场供应能力不断增强,油品质量稳步提升,生产炼油和分销市场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产业发展取得显着成绩。

    “车用汽柴油行业的发展成就令人瞩目,但当前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回避。”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指出,我国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整体水平还不高,生产流通环节质量问题不断显现,无证照生产经营或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屡禁不止,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缺斤短两等质量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擅自利用化工原料、添加剂兑制、混配“调和汽柴油”,直接扰乱了正常的车用汽柴油市场经营秩序。

    来自市场的调查显示,因车用汽柴油质量问题导致车辆发动机故障的事件近年来屡见不鲜,特别是自2010年以来,事故数量和频次呈现高发态势,折射出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方面存在着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魏传忠分析认为,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复杂,涉及环节众多,如有国际原油市场波动、生产成本上涨、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但最根本原因则是个别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些违法分子为谋取非法利润,置法律法规于不顾,铤而走险。

    “对此,必须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震慑违法行为,以提升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水平,促进国内成品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魏传忠强调。

    四部门联手整治油品市场

    在9月全国“质量月”到来之际,国家质检总局、环保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一方面从源头抓起,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从市场入手,加强综合整治,促进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

    《意见》要求车用汽柴油生产与经营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法律责任、诚信经营社会责任、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责任;同时建立完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成品油出厂检验制度、成品油入库查验制度、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和售后服务制度。

    《意见》还明确了四部门在“加强综合整治,促进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中的具体职责。在市场准入管理中,质检部门从产品质量安全角度严把准入审查关,商务部门则从成品油市场管理角度严格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质检等部门针对突出的质量问题,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商务、质检、环保等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打击无证照、超范围从事车用汽柴油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非法炼制、无合法进口来源、国家明令淘汰车用汽柴油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生产与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缺斤短两、掺杂使假、擅自兑制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对油品质量虚假标示等违规经营行为。对于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加强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商务、质检、能源部门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特别是为谋取非法利润,以次充好、掺杂使假、擅自调和混配车用汽柴油,导致车辆发生问题、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对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要坚决撤销生产经营资质。

    三油企承诺供应清洁优质安全油品

    四部委《意见》,首先得到了来自国有骨干企业的积极响应。

    在全国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会现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油品生产供应商共同签署了《车用汽柴油生产经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承诺书》,承诺为社会供应“清洁、优质、安全”的油品。

    据了解,三大石油企业承诺的主要内容是:一、遵纪守法,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保证的法律责任;二、诚信至上,切实落实诚信经营的社会责任;三、严格管理,切实落实全过程质量控制的管理责任;四、树立品牌,提升质量核心竞争力。

    “中石油郑重承诺,将坚守质量诚信,担当主体责任,保障消费安全。”出席签字仪式的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喻宝才表示,希望全社会加强监督、支持和关注中石油,中石油愿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不断提升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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