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1.8L以下18万以内 广州公车标准瘦身
广州公车标准正式瘦身,今后广州市属行政单位购买小轿车要控制在1.8升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
昨日,广州市公布了《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下称《处置办法》)和《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共设施配置标准》(下称《配置标准》)。
《配置标准》规定,广州各行政单位购买小轿车价格要在18万元以内,排气量控制在1.8(含1.8)升以下,面包车价格控制在18万元以内;各行政单位经小汽车定编办等部门专项审批后可购置商务车,排气量控制在2.4(含2.4)升以下、价格24万元以内(含购置税与上牌费)。原则上不配置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的,在经小汽车定编办等部门专项审批后可购置排气量2.5及以下、价格在25万元以内的国产越野车。
广州市原有的《配置标准》中规定,“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及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及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他公务用车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及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或排气量3.0升及以下价格28万元以内的旅行车”,而这一条在新的《配置标准》里被删除。
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林琦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对上述文件的修订是根据该市采购基本数据和各单位的购置情况,并且结合民众意见而做出的调整。
林琦表示,《处置办法》修改亮点之一是将“使用年限”调整为“可更新年限”,达到可更新年限的资产将根据其使用情况及财力综合考虑是否更新。另外,部分资产如车辆和部分办公设备的可更新年限得到调整。
“‘使用年限’会让人产生误解,即认为到期就不可用,而‘可更新年限’则是在核实情况的前提下才可更新,如此,更利于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林琦说。
根据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固定资产可更新年限表》,排气量不高于1.8升的小轿车、旅行面包车的可更新年限为8年,1.8升以上的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等可更新年限为10年,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的可更新年限均为5年。
上一篇:油价上调窗口9月10日或启
- 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机电设备、数控车床更正公告
- 鄢陵县水质检测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银川市行政中心2016年维修改造项目---屋面防水及地上停车场、直燃机烟道维修改造公开招标更正公告2号
- 衡水市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车辆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新乡县古固寨镇祥和社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管网、停车场铺装及绿化工程变更公告
-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市售车用油品及添加剂质量专项抽查政府采购项目第三包:市售油品质量摸底更正公告
- 江西恒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湖区大院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纯电动封闭式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HXZB2016-004-04】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