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设立准入门槛 校车“专”字为先
作者:王巍 发布于:2012-07-11 14:36: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工信部发布《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如何才能成为一款质量合格的校车?牵绊多年的校车安全问题,如今终于有法可依了。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将从8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则》中明确指出,对校车生产企业实施准入制,专用校车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有效期为三年。
业内人士指出,《规则》比之前的初稿略有改动,降低了校车的市场准入门槛,可行性更强。
对生产企业实行准入制
据了解,《规则》将校车分为两类。一类是轻型专用校车,包括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7座,车长大于5米且不大于6米。另一类是大中型专用校车,包括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7座,车长大于6米且不大于12米。
无论是哪种校车,《规则》对生产企业的准入条件及考核方面的要求都非常细化,共提及了33条标准和条件。例如,校车的生产企业必须在三年内无因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被国务院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省级政府部门予以警告和处罚的记录。申请入围目录的企业前三年的客车(含底盘)总产销量累计不低于3000辆,或者大中型客车(含底盘)的总产销量累计不低于1000辆。
除此以外,《规则》在整车设计、系统设计等方面都有非常详细的规定。工信部将对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如果企业不能持续满足以上条件,将被工信部暂停生产资质。
可见,国家在不断细化对校车生产、运营管理的过程中,必定会排除一部分技术实力、营销能力和服务能力不足的校车生产厂家。
校车市场竞争加剧
尽管《规则》设立的准入门槛不可谓不全面,但是在之前的两轮讨论修改后,准入门槛放宽了不少,尤其是取消了车企应具备独立的底盘开发能力、限定整车生产企业进行校车生产等条件。
中通客车品牌部部长李笃生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目前主流的客车生产企业基本都能符合《规则》要求,在他看来,《规则》主要限制了一些第三方改装车和规模较小的生产企业。
宇通客车技术总监汤望表示,此前国家对于校车行业的管理主要是针对产品本身,对于企业生产资质没有设定严格门槛,目前很多商用车企业都在做校车。虽然《规则》对校车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降低了,不过一旦实施对行业的威慑力还是很大的。
业内人士认为,在工信部设置准入门槛之后,获得校车生产资质的企业更容易形成规模优势,但准入门槛的放宽,可能加剧校车市场的竞争。汤望也表示,《规则》的可行性强,不存在部分大企业垄断的情况,更有利于企业间充分竞争,把校车生产成本降下来。
据了解,目前国内具有资质生产客车的企业数量将近百家,但产量和销量能达到一定规模的却很少。前十家企业占据了中国整个客车市场65%以上的份额,而校车市场销量较高的前6家企业集中度高达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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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校车企业准入条件
资质:三年内无因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被国务院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省级政府部门予以警告和处罚的记录。
产能:申请企业前三年的客车(含底盘)产销量累计不低于3000辆,或者大中型客车(含底盘)产销量累计不低于1000辆。
开发:应建立专门的校车产品开发部门(机构),统一负责(协调)产品设计开发全过程的工作。
产品:应建立从关键零部件总成供应方至整车出厂的完整的产品标志和可追溯体系。产品的检验测试数据存档期限不少于8年。
售后:应建立计算机化的信息系统,记录校车产品及使用者信息(保存期不得少于8年),收集并记录校车产品在质量、维修、使用等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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