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撤销一批普通公路收费站点
中广网南昌2月29日消息(记者李竟成) 日前,记者从全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暨取消全省普通公路收费新闻发布会了解到,从2012年3月1日零时起,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所属12个普通公路收费站点停止收费。此外,江西省今后不再审批新的普通公路收费项目。
据了解,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精神,决定以贯彻落实五部委部署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逐步有序取消我省境内一级公路和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所属12个,从2012年3月1日零时起将停止收费,其中峡江收费站已于2011年11月25日停止收费。同时,庐山环南山公路威家、隘口收费站将合并,改为一站两设,一票通行。对于各地方政府对所属收费还贷一级公路11个收费站点和境内经营性收费普通公路12个收费站,于2013年底前停止收费。
此外,从2012年3月1日零时起,高速公路收费站停止代收南昌城市收费桥梁(八一大桥、南昌大桥、生米大桥)通行费。
据介绍,普通公路取消收费后,路产路权移交给地方公路部门,由地方公路部门负责养护管理。鉴于普通公路取消收费后车流量将大幅增加,有关部门将加大治超力度,在取消收费的普通公路适当增设治超站。其中,大万公路和昌夏公路取消收费后,及时分别在上高县墨山收费站和抚州广昌收费站设公路治超站,由地方政府按程序报准后由地方政府管理。
对取消收费的普通公路,将由省审计厅全面审计,核实投资、结余等情况,锁定债务余额,并向省政府上报审计报告。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筹集资金,用5至8年时间偿还政府还贷项目债务,补偿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地方经营性普通收费公路,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或比照该项目现收费水平和剩余收费期限的原则,由项目属地市、县人民政府与经营业主协商,研究确定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省交通运输厅所属普通公路收费站名单(共12个):
206国道昌厦公路南城收费站、南丰收费站、广昌收费站,319国道瑞金收费站,217省道新安至宁都昌厦公路宁都收费站,320国道上高墨山收费站、高安祥符收费站、高安杨墟收费站,105国道南康收费站、信丰收费站、峡江收费站,三清山环山公路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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