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校车事故直接原因系超速
作者:龚菲 发布于:2012-01-05 10:52:12 来源:东方早报
国务院安委办日前通报了江苏徐州“12·1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情况。通报指出,经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客车超速行驶,暴露出一些地区存在的校车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昨天,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滕义远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县已对校车安全监管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昨日,丰县政府网站转载了通报。该通报指出,2011年12月12日下午,一辆荷载52人、号牌为苏CR1836的私营客车,从江苏省徐州市丰县首羡镇中心小学接送49名学生回家,途中有2名学生下车。17时45分,当车辆由南往北行至首羡镇张后屯村附近一条村道时,侧翻滑入路边水沟,导致车内15人死亡、8人受伤。经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客车超速行驶,在躲避一辆对面驶来的人力三轮车时采取措施不当。此外,客车驾驶人还存在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
滕义远告诉早报记者,“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接送学生车辆严格按照核载和定员的要求载客,同时,根据不同的行车线路路况,为车辆制定具体的审查标准。建立和完善会商机制,确保各职能部门互通信息、联合行动。严格执行车辆年检制度,确保一年两次检验,不达标者不能成为校车司机。要切实加强驾驶人员管理工作,明确职业健康检查标准。”
国务院安委办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校车交通安全的源头管理力度,排查校车的车辆安全隐患,尤其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自营、社会个体私营等性质车辆的日常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不符合安全规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大力开展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车辆上下学;加强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校车安全、人人关注校车安全、人人监督校车安全的良好氛围。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质检总局对斯巴鲁发警示通告
下一篇:江苏昆山开通免费学生公交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机电设备、数控车床更正公告
- 鄢陵县水质检测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银川市行政中心2016年维修改造项目---屋面防水及地上停车场、直燃机烟道维修改造公开招标更正公告2号
- 衡水市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车辆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新乡县古固寨镇祥和社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管网、停车场铺装及绿化工程变更公告
-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市售车用油品及添加剂质量专项抽查政府采购项目第三包:市售油品质量摸底更正公告
- 江西恒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湖区大院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纯电动封闭式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HXZB2016-004-04】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