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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校车管理采取驾驶人和乘坐人双实名制度

作者:张静 发布于:2012-01-04 13:47:15 来源:中国广播网
  按照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沈阳市义务教育条例》,沈阳市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运用两个“实名”系统提高安全系数。

  《沈阳市义务教育条例》明确: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其中规定:交通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校车登记和驾驶人资格审查制度,加强对校车及驾驶人的管理;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教育,建立学生乘坐校车实名制管理制度。

  除一上述两项实名制管理,《沈阳市义务教育条例》同时明确: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校车的行车安全管理;校车应当按时、按线、按定员行驶,以保障校车的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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