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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明年停征统缴费 相关退费和延用手续细则出台

作者:陈奕 发布于:2011-12-28 09:18:09 来源:都市快报
 2012年1月1日零时起,杭州将停止征收“四自”工程费。

    也就是说,杭州车辆不用再缴纳660元/年的统缴费;外地车辆来杭,不用再缴25元的“车辆通行次费”。

    对于之前已经办了统缴卡,且缴费期超过2012年1月1日(含)的市区车辆,车主可申请办理统缴卡延用手续或退费。

    昨天,杭州市建委专门发布公告,告知大家如何办理统缴卡延用手续或退费。

    统缴卡延用手续先开始办理,时间为:2012年1月4日—2月29日。

    退费手续则从2012年3月1日开始,一直到2012年12月31日结束。

    具体退费额算法、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等,昨天快报记者详细问了建委,请你看仔细。

  退费

    ——有两种情况

    一、如果你的统缴卡缴费有效期在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之间,都可以得到15元/月·吨的退费。

    计算公式为:退费额=15×(缴费有效期止所在月-2010年1月+1)×缴费吨位+利息。

    举个例子:

    某1吨位车辆的车主,统缴费有效期从2009年5月至2011年4月,即2009年5月缴纳了统缴费。

    如果车主在2012年3月前来办理退费,那么该车主可领取退费本金:15×(2011年4月-2010年1月+1)×1=15×16×1=240元,再加上利息14.85元,合计退费254.85元。

    二、如果你的统缴卡缴费有效期在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之间,另外还有一笔40元/月·吨的退费。

    举个例子:

    某车主统缴费有效期是2010年5月至2012年4月,即2010年5月缴纳了统缴费。

    如果他在2012年4月来退费,他可领取40元/月·吨标准退费160元,即(2012年4月-2012年1月+1)4×40=160元。

    除此之外,他还可领第一种情况中的15元/月·吨标准退费及其利息,合计379.8元。

    两项相加,共计退费539.8元。

    延用

    ——统缴卡缴费有效期超过2012年3月1日的车辆

    才需要办理延用手续

    车辆统缴通行费缴费期超过2012年1月1日(含),且车主希望持卡继续免费通行绕城高速公路圈(含绕城高速公路、沪杭甬高速绕城圈内段、杭金衢高速绕城圈内段、石大公路,下同)至缴费期满止的车辆,可办理统缴卡延用手续。

    在办理延用手续后,车主也能得到一笔15元/月·吨标准的退费,但40元/月·吨的退费不再退还。

    需要注意的是,统缴费缴费有效期超过2012年3月1日的车辆才需要办理延用手续。

    杭州市建委说,如果统缴费有效期是到2012年1月和2月的,在此期间,不需要办理延用手续,可继续持卡在绕城高速公路上免费通行。

    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办理延用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从方便车主的角度考虑,安排了两个月的过渡期。

    超过3月1日的车辆,车主希望持卡继续免费通行绕城公路,那必须在2012年1、2月间办妥延用手续。否则3月1日起将按公路标准收费通行。

    退费和统缴卡延用办理时间和地点(见下表)

    办理地点办理车辆范围办理时间办理业务

    杭州银行个人车辆2012.1.4-2012.2.29统缴卡延用手续

    各网点(特殊车辆除外) 2012.3.1-2012.6.30退费手续

    每月15-17日停止办理业务

    车管所各车辆个人车辆2012.1.4-2012.2.29统缴卡延用手续

    检测站点(特殊车辆除外) 2012.3.1-2012.12.31退费手续

    城市“四自”工程2012.1.4-2012.2.29统缴卡(含与ETC卡绑定

    道路综合1.单位车辆的统缴卡)延用手续

    收费管理处2.特殊车辆2012.3.1-2012.12.31退费手续

    (秋涛支路5号)

    杭州市ETC服务处ETC与统缴卡2012.3.1-2012.6.30退费手续

    (朝晖路122号)绑定的车辆

    注:1.各网点具体地址可到杭州市建委网站(www.hzjw.gov.cn)查看。

    2.萧山、余杭车辆须分别到萧山、余杭各网点办理。

    具体带哪些材料请上杭州市建委网站(www.hzjw.gov.cn)查看。

    另外,个人车辆和单位车辆,在退费和办理统缴卡延用时,需要带哪些资料?车主如果遗失了缴费凭证,应该怎么办?

    详细解答,请你上杭州市建委网站(www.hzjw.gov.cn)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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