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司机开车不避让行人将受处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也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五十元罚款:(一)行经人行横道或者遇行人横过道路,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虽然法律有明确规定,但是现实中靠自觉能够做到的人很少。”无锡交巡警支队指挥中心主任吴仁良告诉记者,早在去年无锡市交巡警部门就开始调研法律以及技术问题,直到今年研发出了新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只要行人和机动车同时出现在人行道上,那么就会进行抓拍,机动车要是不让行人会被处罚。
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这项工作在无锡开始进行试点,行人和机动车同在人行横道线即行抓拍,并由多张照片确定是否违规。
据了解,试点路段就位于红星路阳光城市花园三期门口由南向北方向的人行横道上。在这个人行道两端都安装有各类探头,根据交警照片拍摄的方向,抓拍机动车是否避让行人的探头就位于人行道南侧。
可是,一条马路往往有多个车道,有时车辆和行人并不在一个车道内,有时车辆是等行人走后再开上了人行道,有时是车辆开上人行道后才有行人走上人行道,那么这些机动车是否也会遭“连坐”被判违规?
对此问题,交巡警部门出示了他们拍摄的一部分照片,记者看到,抓拍机动车不让行人的照片一般是一组四幅,其中三幅间隔几秒钟时间拍摄机动车从驶上到驶离人行横道的全过程,从照片上可以清楚地分辨出机动车到底是停车让行,还是正常驶过人行横道线。
从其中一组摄于9月27日的照片上可以看到,一辆银色轿车驶过人行横道时,一名中年男子和一名老年女子为了避让轿车只好走到了人行道以外。这辆轿车在新规实施后就属于要被处罚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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