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轻微事故不快速处理致拥堵将罚200元
作者:吴金彪 发布于:2011-10-11 11:00:54 来源:齐鲁晚报
济南市实施《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已经多年,然而轻微事故快速处理仍然推行困难。10日从济南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后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车主如果不按照“办法”执行,造成路面交通拥堵的,将面临200元处罚。
2008年5月11日,济南市颁布实施了《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事故,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后直接撤离现场,并共同约定到快速理赔服务大厅处理。该办法减少了中间环节,在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压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实行几年来,很多车主还是不愿意走快速处理程序。“最主要是缺乏信任,另外双方可能对损失和责任有争议。”
据历下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介绍,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轻微事故约占六成左右,然而能自觉执行快速处理规定的少之又少。“目前一天大约可以接到70起交通事故报案,有40多起适用快速处理,然而只有5起左右的车主能自觉执行快速处理规定。”民警侯本锐说。其实采取快速处理办法,驾驶双方只要填写“济南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当事人现场记录书”(该记录书可以在交管部门、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免费领取)即可,方便快捷。
民警介绍,按照规定,能适用快速处理办法而不执行的,可以对车主进行罚款,然而现实中往往很少施行。随着城市交通拥堵的加剧,今后他们将严格程序,对能快速处理而不执行规定,造成路面交通拥堵的,罚款200元。另外,针对目前驾驶员对此类事故处理方面知识的缺乏,今后在驾驶员培训中也可能加入相关内容。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深圳可能将出台小汽车停驶奖励办法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机电设备、数控车床更正公告
- 鄢陵县水质检测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银川市行政中心2016年维修改造项目---屋面防水及地上停车场、直燃机烟道维修改造公开招标更正公告2号
- 衡水市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车辆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新乡县古固寨镇祥和社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管网、停车场铺装及绿化工程变更公告
-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市售车用油品及添加剂质量专项抽查政府采购项目第三包:市售油品质量摸底更正公告
- 江西恒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湖区大院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纯电动封闭式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HXZB2016-004-04】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