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8月31日至9月1日将封存半数公车
作者:范琼燕 实习生 王吉幸 发布于:2011-08-25 10:44:58 来源:亚心网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乌鲁木齐市政府决定在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召开期间,对乌鲁木齐市机动车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8月31日至9月1日,在乌鲁木齐的各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封存50%的公车,以确保乌鲁木齐市交通秩序安全、有序。
8月24日,乌鲁木齐市召开新闻通报会,乌鲁木齐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占清说,8月31日至9月1日,除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机动车外,中央、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驻乌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本市各级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停驶50%的机动车,停驶车辆采取封存措施;未封存的50%机动车辆确需行驶的,应凭单位审发的派车单出行。
据介绍,在8月26日前,各单位需将封存的机动车辆数量及车牌号报送本辖区交警大队,各区交警大队负责汇总后上报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前也有人提出实行单双号的建议,但考虑到召开大型会议应尽量避免给群众带来不便,限制私家车出行并不可行。而8月31日是肉孜节,各族群众放假一天,我区又将9月1日调为公休日,因此限制公车出行更便于实施,且有利于减少道路压力。
此外,8月31日至9月2日每日8时-24时(北京时间),禁止货运车辆(拉运鲜活农产品的货运车辆除外)在以下区域行驶:迎宾路-友朋街-天津北路-喀什东路-河滩快速路-红光山路-七道湾路-沿河路-水磨沟路-东泉路-新泉路-翠泉路-大湾北路-大湾南路-三屯碑路-新华南路-英阿瓦提路-珠江路-仓房沟路-雅山北路-宝山路-西外环路(含以上道路)等道路围合的区域。
8月24日,乌鲁木齐市召开新闻通报会,乌鲁木齐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占清说,8月31日至9月1日,除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机动车外,中央、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驻乌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本市各级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停驶50%的机动车,停驶车辆采取封存措施;未封存的50%机动车辆确需行驶的,应凭单位审发的派车单出行。
据介绍,在8月26日前,各单位需将封存的机动车辆数量及车牌号报送本辖区交警大队,各区交警大队负责汇总后上报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前也有人提出实行单双号的建议,但考虑到召开大型会议应尽量避免给群众带来不便,限制私家车出行并不可行。而8月31日是肉孜节,各族群众放假一天,我区又将9月1日调为公休日,因此限制公车出行更便于实施,且有利于减少道路压力。
此外,8月31日至9月2日每日8时-24时(北京时间),禁止货运车辆(拉运鲜活农产品的货运车辆除外)在以下区域行驶:迎宾路-友朋街-天津北路-喀什东路-河滩快速路-红光山路-七道湾路-沿河路-水磨沟路-东泉路-新泉路-翠泉路-大湾北路-大湾南路-三屯碑路-新华南路-英阿瓦提路-珠江路-仓房沟路-雅山北路-宝山路-西外环路(含以上道路)等道路围合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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