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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加速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0-09-15 09:05:10 来源:新浪网

  9月14日,来自商务部网站消息,2010年1-8月,全国共办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车辆21万辆,月均受理补贴车辆约为2009年月均补贴车辆数量的6.9倍,发放补贴资金29.55亿元,拉动新车消费253亿元。

  其中8月份,全国共办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车辆2.4万辆,比7月增长82%,发放补贴资金3.4亿元。

  从车型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轿车数量占比最高,其次为大中型载客车、轻微型载货车,1-8月全国共补贴轿车近9万辆,约占补贴车辆总数的42%,补贴大中型载客车、轻微型载货车分别占补贴总数的30%和17%。

  从地区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车辆数量居前10位的是江苏、浙江、山东、安徽、河北、四川、河南、江西、辽宁、广东,合计占补贴总量的73%。其中,江苏、浙江办理补贴车辆数量均超3万辆。

  2009年7月,财政部会同商务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以便更好地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在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期间,凡是符合条件的汽车可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购换新车,每辆补贴3000~6000元不等。

  2009年12月,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补贴标准由3000-6000元调整到5000-18000元。

  2010年6月,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延长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限由2010年5月31日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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