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北京制定电动汽车充电站标准

作者:京文 发布于:2010-09-06 09:00:2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北京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负责人近日透露,北京市已在全国率先制定出电动汽车充电站标准,提出了该市建设充电站选址的要求以及充电站的基本功能、充电站的构成以及充电站应符合的技术要求,明确了充电站的施工和验收标准,以确保今年年底前本市能够有一批新建和扩建的充电站投入运营。

  按照北京市的标准,一座充电站必须由3台或3台以上的非车载充电机和交流电机组成,它们能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或者电池更换服务,能够在充电的过程中对充电机动力蓄电池进行状态监控,充电站不仅可以充电,还可以更换电池。标准按照服务能力将分为四级,其中,一级充电站的动力存储能量不低于6800千瓦时,或者单路配电容量不小于5000千瓦时,每天可以为200台以上的大型商用车和乘用车服务。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