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次换发国家环保标志无需检测尾气
作者:贾燕妮 祝楚华 发布于:2010-07-20 09:19:41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成都市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和换发工作已于本月1日启动,但目前尾气检测设备正在等待政府统一采购,原已领取成都市机动车地方环保标志的车主可不需检测尾气而直接换发国家机动车环保标志。市环保局提醒,首次换发过国家环保标志的车辆在下次年检领取环保标志时,必须通过年检的尾气检测“考核”。
首次换发无需尾气检测
成都自今年7月1日起开始换发和核发国家机动车环保标志,当天全市共计发放国家环保标志1026张。
市交管局车管所业务指导科人士介绍说,在此次国家环保标志的核发中,车管所将环保标志分类标准嵌入信息系统,实现了计算机自动提取登记信息,自动判别环保标志类别,确保了标志核发的标准统一、科学规范,从源头上堵住了想走“人情关”的高污染车车主。
据介绍,尾气检测设备需通过统一政府采购,目前有关部门正全力争取检测设备尽早到位。按照计划,机动车环保标志的管理还存在两年的过渡期,成都市的环保标志和国家环保标志可在过渡期内“混用”,对于过去已经领取了成都市环保标志的车辆,在今年7月后年检时都属于首次核发国家环保标志,可以直接领取,但是下次年检想获得国家环保标志就必须进行尾气检测“考核”了。
限入绕城 10月1日开查
成都市环保督察专员办督察一处处长程朝晖介绍,按照计划,今年10月1日起,每天7:30至19:30,成都本市及外地籍来蓉的未取得成都市地方环保标志或国家绿色环保标志的汽油车,以及未取得国家绿色环保标志的柴油车,禁止在本市绕城高速公路内(不含)的道路上行驶。违反高污染汽车限制通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计记分管理,且具体扣罚标准已由原来的扣2分、罚款100元,升格到扣3分、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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