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加强汽车协议供货监管
山西省实行全省联动的汽车协议供货,在全省的政府采购规模中,汽车占20%左右。2008年汽车采购金额是3亿多元,2009年是2亿多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穆恩科介绍,山西省汽车采购的模式是协议供货,所采购车辆占95%以上。一些特殊行业用车,比如救护车等项目则采用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穆恩科透露,目前大家对汽车协议供货的正面反映比较多,因为用户所需的车型基本都能在协议供货中采购到,而且采购时间快。
“当然,2009年的汽车协议供货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穆恩科说。
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一、有些车型价格较高。有些采购人在通过协议供货购车前,先去市场考察,结果发现个别车型价格比协议供货价格低,有时有些公开招标的项目价格也较低。原来是有些供应商为了完成销量任务,在价格上给予了较大优惠。二、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有些经销商太看重利益,往往先供应个人购车需求,因为个人购车的价格高,利润大。三、新车上市变更不及时。其实同一车型的新车是可以替换旧车的,有些经销商在新车上市后,没有与采购中心联系变更车型,有时采购人就没法采购新车。另外,有些价格变更,也没有及时通知采购中心。四、品牌和车型过多。现在车型太多,有的车配置稍微调整一下就算新车,但是与老款车区别不大,这未必是好事。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今年上半年将对协议供货进行一次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体现到下一次的招标过程中,表现不好的,下次就不容易中标。我们将加强协议供货后期管理。”穆恩科说。
穆恩科也表示,有些问题,不是厂家的问题,有些是汽车代理商的问题,“因此厂家应对指定的代理商加强管理,共同促进汽车协议供货健康长久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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