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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Ⅳ方案可能分地区逐步实施

作者:刘霞 发布于:2009-07-02 10:10:5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继北京之后,上海将于今年11月实施机动车国IV排放标准,然而除了个别发达城市,全国统一实施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的具体时间以及实施方案目前仍是未知数。考虑到油品升级以及国内自主零部件企业的技术储备,建议推迟国Ⅳ排放实施时限的呼声已经开始抬头。
  
  按照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和重型汽车的型式核准将分别于2010年7月1日和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阶段排放控制要求,即国Ⅳ标准。为此,今年初环保部、工信部等部门曾数次征求企业意见,但近日CBN记者就是否按既定计划实施新的排放标准询问环保部、工信部等部门时,并未得到上述部门的肯定答复。
  
  工信部装备工业司相关人士表示,关于国Ⅳ标准的实施时间及实施方案仍在研究中。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一直关注此事的负责人也表示,由于油品供应、相关技术路线等问题尚未明确,建议相关部门可根据地区、车型分阶段实施国Ⅳ排放。
  
  据悉,相比目前全国正在普遍实施的国Ⅲ标准,国Ⅳ标准要求在前者基准上轻型汽车单车污染物排放降低50%左右,重型汽车单车排放降低30%左右,颗粒物排放降低80%以上。这就要求汽车发动机电控燃油喷射系统需要重新匹配,并对催化器配方重新标定,加入贵金属元素,从而使电控燃油喷射的控制精度更高。据测算,整车成本相应增加3000元左右。
  
  而距国IV实施还有一年时间,由于实施国IV的相关技术路线并未明确,不少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仍然十分困惑。在今年2月份工信部召集整车企业、发动机企业征求实施意见时,关于技术路线便出现分歧,大多数企业赞同能平稳过渡到国IV标准的SCR技术,但也有部分企业倾向于采用EGR+DPF(废气再循环加颗粒捕集器)技术。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曾向工信部等部门提议,国Ⅳ标准最好能根据地区、车型分阶段实施,比如在北京、上海这些发达地区,可以按时实行,但是对于全国广大欠发达地区,推迟实施比较合理。
  
  而据记者了解,除了北京、上海分别于2008年3月、2009年11月实施机动车国IV排放标准之外,深圳、西安已打算2010年提前实施国IV排放标准。
  
  除了上述走在前面的城市,国内大多数城市目前则刚刚处于强制实施国Ⅲ排放的第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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