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评标专家、中大集团马宪 扶持新能源避免“地方保护”
作者:雷伶俐 发布于:2009-04-08 13:05:4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科技部发动的“十城千辆”新能源车推广计划已经在全国范围开展起来,13个城市被列为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
近日,13个试点城市都开始了对新能源汽车的采购,新能源公交采购大单更是频出,据记者了解,列为试点的13个城市中,绝大多数都在当地或者直属省内拥有本土汽车生产企业,重庆对应于恒通、大连对应于一汽客车、北京对应于福田、合肥对应于安凯等等,各地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和推广都是不遗余力的,但记者从各试点城市的采购数据来看,对本土品牌的采购占据了绝对优势,福田客车大客户销售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北京采购了800辆福田新能源客车外,在济南市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是福田新能源客车在北京以外的城市第一次中标,与此同时福田还在与其他11个试点城市进行沟通积极参与投标,但还没有结果。记者采访了曾经作为公交车采购项目评标专家的中大集团副总裁马宪,希望对此现象进行探讨。
马宪指出,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全力扶持自主品牌发展成为各地政府振兴当地经济的重要课题,地方企业也都在积极地寻求政府支持和帮助。作为2009年汽车行业的焦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自然得到更多的政府关注。
政府采购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马宪认为,能否量产和技术水平是否稳定是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关键问题,而试点城市采购新能源汽车能促进新能源汽车的量产规模,带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生产成本,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链的进一步发展从而推动产业升级。
当地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在短时间看是一种有效的扶持行为,但从长远发展来看,受地方政府保护的企业缺少外来竞争力的刺激,在竞争上没有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会逐渐失去在市场上角逐的竞争实力。从市场的角度来看是不利于企业发展的。
马宪认为,政府采购在扶持本土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同时,也应该合理注意市场竞争规律,营造一个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在保护本土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同时兼顾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他指出有的试点城市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技术还不完善,不能够完全满足当地交通所需要的新能源汽车,因此适当地采购其他品牌是非常必要的,这也可以带动本土品牌的研发技术进一步发展,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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