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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要配合新能源车推广

作者:葛胜征 发布于:2009-04-02 09:30:4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重庆市财政局科文处副处长 刘祥斌

 

 

    政府采购信息报:重庆市被列为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后,重庆市财政局首先是如何落实政策的?

    刘祥斌:重庆市财政局在接到国家相关扶持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后,经研究决定由科教文处牵头负责这方面工作。

    为了表示支持,重庆政府部门采购了10辆长安的混合的动力轿车杰勋,分配到不同的政府部门使用,因为各部门采购车是要指标的,我们一路上开绿灯,第二,指标给了后,运行费用也按正常业务用车的标准,财政部门给予保障。

    政府采购信息报:重庆新能源汽车推广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需要解决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刘祥斌:主要是在使用上,要让消费者有一个认识了解并购买的过程。让消费者了解,必须要有先行的使用者,政府部门应该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也就是说政府部门应该配合和扶持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发展,财政部门也应该在资金上进行支持。从这个角度来说,财政部制定了相关政策,我们也要严格按照这个政策执行。

    但由于新能源汽车刚刚开始推广,车型生产数量也有限,加上消费者认识还有一个过程,政府部门有义务推广新能源汽车产品,尤其是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财政部门应该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财政补助政策,这也是政府应该应该做的事。

    政府采购信息报: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财政局后期有何规划?

    刘祥斌:我们也与科委高新处以及长安等汽车企业交流过,主要以企业为主。作为政府部门,主要起到引导和政策支持的作用,政府不能帮企业解决所有问题,在产品改造,扩大市场销路,还应该以市场竞争为主,主要看企业自身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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