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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国家机关降低公务车配备标准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08-10-15 10:07: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中央和国家机关开始率先降低公务车的配备标准。一般公务车排气量要在1.8L(含)以下、价格要在16万元以内,机要通信用车排气量要在1.6L(含)以下、价格要在12万元以内。而在以前,一般公务用车是配备排气量2.0L(含2.0L)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客车、越野车等除外)。新的配备标准,在排量和价格方面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近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和深入开展全民节能活动具体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如何切实降低能源消耗,更好发挥表率示范作用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措施。
  
  汽车节油被作为降低中央和国家机关能耗的一个重要步骤。《通知》中要求,第一,继续停驶公务车50%。各部门、各单位封存公务车30%,并将封存车辆牌号于9月20日前分别报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其他公务车辆要按照车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的规定停驶20%。第二,降低公务车配备标准。一般公务车排气量要在1.8L(含)以下、价格要在16万元以内,机要通信用车排气量要在1.6L(含)以下、价格要在12万元以内。第三,加快清理处置超编超标车辆和“黄标车”。各部门、各单位要在10月底前将所有“黄标车”分别移交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统一处置。第四,严格车辆使用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公务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车辆档案,严格执行公务车“一车一卡”和定点加油制度。
  
  据悉,近年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以节油节电为重点,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2008年上半年的统计情况看,中央和国家机关能耗水平仍然较高,节能潜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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