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美电子化采购较成熟
作者:齐浩全 发布于:2008-09-26 09:35: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韩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从1997年开始开发,直到2002年10月才开始正式运行,短短的几年时间,韩国政府完成了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组建。
韩国电子化政府采购不仅仅是搭建一个电子网络,传递采购信息、下载采购文件那样简单,而是真正意义上的网上交易。在韩国,电子化政府采购不是一个采购方式,而是贯穿全国的、统一的采购系统。韩国政府采购是一个高度集中的政府采购,中央政府采购机构为韩国采购厅,实行的是限额标准采购,比如货物采购,5万美元以上由韩国采购厅执行,以下的由地方政府执行。但即使是地方政府执行,也必须在电子政府采购系统中完成,不能擅自进行采购。
韩国的政府汽车采购,同样纳入统一采购系统,和其他采购物品一样,通过商品网上交易市场、电子招标系统、电子支付系统共同完成采购过程。
美国的政府采购统一由联邦总署负责,联邦总署除了向联邦机构提供采购供应服务外,还负责联邦采购信息管理。主要是建立、更新和维护商机信息系统和联邦采购数据系统。商机信息系统一方面发布有关采购信息公告,让广大供应商了解政府规则和需求信息;另一方面与联邦技术中心(全国93个办事处)联网,让政府部门通过庞大的供应商信息库和商品信息库了解市场。联邦采购数据系统记录了每一个采购结果。
美国的电子政府采购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电子采购。联邦总署签订的长期供货合同或定点采购合同在网上公布,并与国库支付系统和各部门财务管理系统以及供应商网站联网,整合所有信息资源。二是网上竞价(反向拍卖)。三是使用采购卡。对于授权中的低价商品采购,采购部门通过与银行合作发放采购卡,由各部门凭卡直接采购。对采购卡的管理控制非常严格:一是专人使用;二是采购信息联网,财务管理系统及时汇总,部门可随时抽查;三是采购限额控制,比如单次不超过2500美元,每天不超过5000美元,每月不超过50000美元;四是定点采购。不能随便到定点范围之外刷卡。
由于美国的汽车行业较为成熟,汽车采购主要是通过电子采购来完成,一次下单,信息直接通过网络发送到相关注册供应商,供应商直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供货;国库支付系统及财务管理系统同时收到相关信息,并根据合同条款直接付款。
我国电子政府采购和韩国美国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原因是我国正处于构建政府采购体系的初级阶段,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较晚,无论是社会对政府采购的认识,系统运行的整合,还是采购人员的培训,都没有达到电子政府采购的要求;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和模式,值得借鉴。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汽车认知度左右电子化进程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机电设备、数控车床更正公告
- 鄢陵县水质检测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银川市行政中心2016年维修改造项目---屋面防水及地上停车场、直燃机烟道维修改造公开招标更正公告2号
- 衡水市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车辆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新乡县古固寨镇祥和社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管网、停车场铺装及绿化工程变更公告
-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市售车用油品及添加剂质量专项抽查政府采购项目第三包:市售油品质量摸底更正公告
- 江西恒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湖区大院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纯电动封闭式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HXZB2016-004-04】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