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管理办法即将调整 汽车营销模式遇变革机会
作者:蓝朝晖 发布于:2008-09-09 10:17:11 来源:北京商报
《反垄断法》正式实施一个月有余,但一直存在争议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却依然没有调整的迹象。在如今低迷的市场状态下,汽车市场营销变革的呼声再起。近来又传出了《办法》即将进行调整的消息,这多少让经销商吃下了“定心丸”。
《办法》的修改可能以“补充管理办法”或者“实施或配套细则”的形式出台,对行业发展进行再次引导,以缓和产销两方面日益激烈的矛盾。
消息得到了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罗磊的确认,但他同时表示,具体何时出台,出台的内容是否会有变化还要等待商务部的批复。而修改稿就汽车经销商的进入、退出等条件做了一些修改,但最终不会影响到现在的销售模式。
尽管此前亚运村车市总经理苏晖对《办法》修改的支持声很高,但在现实面前,他也坦诚地表示,汽车经营模式只会出现小的调整和变化,不会出现重大的调整变化。“主要是社会条件不具备,而汽车有形市场自身的条件有限,也很难影响到4S店主流的销售模式。”
在业内人士看来,只要《办法》的本质不改变,汽车生产商和经销商就不会改变目前的格局。中联汽车交易市场总经理张超也认为:“《办法》修改后的补充规定还不会触动以4S店为主的销售模式,即使出台了新的规定,也只是缓和了厂商与经销商之间的矛盾,最终目的还是要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汽车交易环境。”
但是,现实的情况却无法令人乐观,一方面,连续4个月的销售环比下跌,不少汽车经销商已濒临倒闭边缘,一些感觉无利可图的汽车经销商开始选择退出。另一方面,消费者也越来越希望改变4S店的营销模式。据新华信国际信息咨询公司的一项调查显示,高达89.6%的消费者希望“市场竞争更加充分,整车价格和维修价格进一步下降”;25.8%的消费者者认为“加价购车等现象可以杜绝”;还分别有18.1%的消费者担忧“厂家对渠道的控制减弱,售后维修服务的专业性难以保证”、“厂家失去对零部件的控制,非正厂件泛滥,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
现在看来,《反垄断法》的实施和《办法》的修改只是一个导火索,无论是迫于市场压力也好,还是适应《办法》也罢,目前的客观环境是厂家营销变革的最好时机,也是一次严峻的挑战。调整销售渠道、加大对经销商扶持力度等方式已经被不少厂家广泛采用。一汽-大众的渠道调整计划正在紧锣密鼓地实行之中,华晨即将对销售渠道进行调整的消息也被业内所关注;奇瑞以经销商融资的方式提高其竞争力;合资企业对于经销商的态度也发生了改变。面对市场低迷的现状,汽车营销模式主动改变或许是厂家摆脱困境的惟一出路。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机电设备、数控车床更正公告
- 鄢陵县水质检测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银川市行政中心2016年维修改造项目---屋面防水及地上停车场、直燃机烟道维修改造公开招标更正公告2号
- 衡水市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车辆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新乡县古固寨镇祥和社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管网、停车场铺装及绿化工程变更公告
-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市售车用油品及添加剂质量专项抽查政府采购项目第三包:市售油品质量摸底更正公告
- 江西恒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湖区大院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纯电动封闭式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HXZB2016-004-04】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