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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批量采购“纳入”协议供货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07-12-07 16:46: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某单位采购了70多辆小轿车,我们都不知道,因为走的是协议供货”,汽车厂商对某些批量汽车采购项目还走协议供货感到不满。政府采购部门对此的解释是:“因为在之前的协议供货招标文件中已写明,采购人要在协议供货范围内进行采购,批量采购可以另外组织招标活动,也可以采用协议供货的招标结果,这是采购人自己选择的方式。”但厂商认为,如果没有给采购人选择的余地,就不会出现这种状况。
 
  某些地方通过一次招标实行汽车协议供货后,提出如果批量采购也可以采用协议供货结果,惹来汽车厂商诸多不满。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达到限额标准或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如果这些项目协议供货采购,协议供货以外的供应商就失去了机会,显然不公平。

协议供货适用于零散采购

  因为预算执行的无计划性,很多单位的采购人特别是领导用车需求往往比较急切,今天申请,明天就想要车的现象不少。此外,公务用车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领导用车,数量比较分散,而且每个地市的经销商往往不足三家,较难达到招标的条件。再者,存在某些采购人指定品牌现象,由于缺少竞争,直接导致价格居高不下。

  上述这些现象直接催生了“协议供货”的出现,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吴小明表示,之所以实行汽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主要解决三个问题:第一,通过一次招标,将全省汽车采购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协议供货,体现了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解决了零散采购价格高的问题,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第二,通过不定品牌采购确定协议供货商,解决了指定品牌问题;第三,提高了采购效率。

  汽车厂商对零散采购使用协议供货也表示赞同,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集团采购业务经理文宁认为,首先,零散采购由于达不到招标条件,采购人一般在小范围内进行选择,厂商之间不能公平竞争,协议供货通过一次公开招标,让厂商都有参与竞争的机会。其次,协议供货期限一般最少是半年,节约了厂商的精力和财力。

批量采购应公开招标

  “我们希望批量采购不要走协议供货,其一,给大家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否则对没有入围的企业不公平。没入围并不代表产品不好,可能是由于某些商务方面的失误而被淘汰出局;其二,重新组织招标,厂商之间的竞争会更激烈。这样选出的车型会更符合需求,价格也更便宜。”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大宗业务部经理冯开银提出。

  据了解,各地大批量公务车采购,大都重新组织公开招标,只有少部分采用协议供货。黑龙江、江苏、吉林等省份负责汽车采购的人士都表示:采购批量比较大的公务用车一般会采用公开招标,因为规模和金额比较大,实行公开招标能在价格方面占有优势。

  政府采购人士指出,批量采购享用协议供货结果有诸多弊端,采购人会在其中占主导地位。据介绍,批量采购项目是每个汽车厂商梦寐以求的,如知道决定权握在采购人手中,势必会千方百计影响采购人的决定,容易滋生腐败,节约财政资金也会成为一句空话。如果是公开招标,谁也无法决定最后的胜负,各汽车厂商也不会想“歪招”,只有尽力做好投标文件,把自己的实力体现出来,各自凭实力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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