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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校车新标准下月起实施

作者:王蔷 发布于:2007-08-23 11:09:33 来源:北京晚报

  从9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新的校车强制标准,不符合新标准的校车将一律不准运行。公安部交管局已下发公告要求,各地车管部门9月1日起对校车进行登记和定期检验工作实施新的标准。按照新标准,校车靠过道的儿童座位必须装扶手、专用校车的儿童座位均应装置安全带等。

  今年7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名为《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2号修改单的校车新标准,首次明确规定校车类别以及安全技术标准等。

  新标准明确规定校车是指“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按乘坐对象分包括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和其他校车。”

  新标准按照儿童的平均身体尺寸,在校车人数核定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幼儿校车座间距不小于420毫米时按每280毫米核定一人,对于小学生校车座间距不小于500毫米时按每350毫米核定一人。”

  校车“车长小于6米的专用校车的车身应为两厢式车身,且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应位于车辆前风挡玻璃最前点以前”,此外“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不小于50%,且不应张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之色纸或隔热纸”。标准要求幼儿及小学生校车“侧窗下边缘距其下方座椅上表面的高度应不小于250毫米,否则应加装防护装置”,以防止幼儿及小学生从侧窗上下校车。

  校车靠近通道的儿童座位还应在通道一侧设置平行于椅垫面的座椅扶手。专用校车的每一个儿童座位均应装置安全带,并且不允许核定站立人数,非专用幼儿校车和非专用小学生校车运送学生时也不允许核定站立人数。

  专用校车应喷涂有符合规定的外观标识,非专用校车运送学生时应在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各放置一块可以从车外清楚识别的标牌。

  据悉,目前我国还没有专用的校车,因此规定专用校车均须设置安全带,在实际中还无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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