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汽车采购专题
近期,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地方税务局三个单位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汽车采购,由于不同原因,出现了不同结果和情况。
河北高法:因故延期
采购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首次公告时间:2007年7月19日。
采购内容:警用车。
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
预定开标时间:2007年8月10日上午8:00。
过程:在首次发布招标公告后不久,本项目发布更正公告,在8月6日发布的更正公告中称,更正事项为采购编号。更正内容是把原来“HBGP200701065”的采编号更正为“HBGP200701139”。
结果:本项目延期到8月底进行。
原因: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之前还发布了更正公告,采购人对所招标车型的技术标准重新进行了修改,但这一更正公告并没有在该中心网站查到。该负责人还透露,本项目延期的另一个原因是8月底相关部门将举办一次活动,采购人要求该项目与活动同时进行。
点评:采购项目因为出现新情况或准备不充分等情况进行更正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参与投标供应商定期与项目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进行沟通,并养成随时浏览相关政府采购网站的习惯,及时了解项目最新进展,以免遗漏最新的更正信息,给自己造成不应有的麻烦和损失。
后期采购: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人士透露,最近3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执法警用车需求较大,每年采购数量都在200台左右,采购时间根据采购资金审批时间确定,今年的采购资金是2006年审批的。据悉,明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将采购100多台警用车,具体时间根据采购资金的审批情况确定,估计在9、10月份。
河北检察院:供应商不足3家废标
采购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首次公告时间:2007年7月9日
采购内容:A包:轿车,数量:37辆;B包:轿车,数量:38辆;C包:小面包(囚车),数量26辆;D包:中型面包车,数量:2辆。
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
开标时间:2007年8月2日上午8:00。
过程: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士表示,本项目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有4家汽车供应商参与了投标。
结果:因A、B、C、D包的有效投标商均不足3家,故本项目废标。
原因: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士透露,本项目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是因为有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阅读不仔细,理解不到位,致使供应商所做投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对一些细节规定详细,比如关于投标文件如何装订都有明确规定,结果有供应商就因为投标文件装订不合格而成无效标。
对于为何参与供应商数量不多的问题,该人士认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由于采购资金和相关政策等原因,一般所采购车型大都属于价格偏低的经济型车,单台价格基本在10万元以内,有的甚至只有几万元的预算资金,这使得具有较高级别车型的供应商知道自己的车型不合要求,而不会参与。据悉,这样的废标情况以前也出现过,有一次甚至招标了5次才完成采购。
点评:供应商如果因为招标文件装订不合格而成无效标那就太遗憾了,不仅浪费了自己的人力物力,还失去了被采购的机会,好在本项目还将重新招标,但这却造成了采购人不能及时采购到所需要车型,使供应商的形象不佳。相关供应商应该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有效理解招标文件的条款,如有不懂,应尽快与代理机构联系沟通,寻求解释。然后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要做到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包括一些细节也要注意到,这样才可能避免不必要的错误,顺利参与投标。
后期采购: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士透露,该单位每年大概有近200台汽车的采购规模,所需要车型有轿车、越野车和面包车(轻型客车),一般为价格较低的经济型车。采购时间根据采购资金的审批情况确定,本次项目是2006年审批的采购资金,如果今年的采购资金到位,接下来还将进行汽车采购。
河北地税:采购单一品牌
采购人: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代理机构: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首次公告时间:2007年7月13日。
采购内容:税务稽查轿车,204辆。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全省11个地市的地税局。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
确定预中标日期:2007年8月6日。
过程: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相关人士介绍,本项目有轿家汽车供应商参与投标。
结果:经过专家评选,桑塔纳3000手动基本型中标。
原因: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相关人士表示,本项目是综合了河北省各地方税务单位对车的需求而进行的,招标文件中并没有品牌倾向性,桑塔纳中标是专家评审的结果。相关人士认为,桑塔纳作为“老三样”车型之一在政府部门有一定基础,尤其在质量、空间、维修网络等方面有优势,因此顺利中标。
点评:老车型在政府采购市场畅销不衰,正体现了政府用户的稳重的需求特点。现在汽车新品牌雨后春笋般冒出,这些品牌要想在政府采购有所作为,就要向老品牌学习。
后期采购: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相关人士介绍,近年来,河北省地方税务单位税务稽查任务加重,对税务稽查用车的需求也相应增加,具体数量还不好预计,一般都是由下面各单位上报采购需求,再由省局统一采购。所采购车型一般不指定品牌,但也并不局限于国产自主品牌,对所有品牌都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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