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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汽车故障两次修不好承修方将提供再修费用

作者:岳德亮 发布于:2007-08-03 10:19:52 来源:新华网

  汽车出现故障,送去修理,修好回来没几天,故障又出现了,再去修理,还是无法正常使用。碰到这样的情况,大多数车主只好自认倒霉。而今后碰到这样的情况,也要轮到承修方倒霉了。浙江省杭州市政府法制办日前决定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规定,汽车故障两次修不好承修方将提供再修费用。 

     杭州市政府法制办日前正在进行网上立法听证的《杭州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草案)》指出,经营者应建立维修预检制度,对车辆进行修前诊断、确定故障,制定维修方案,所诊断的故障、维护和修理方案、维修项目等内容,应当填写车辆维修预检交接单。机动车维修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如果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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