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国家发改委首次公布油耗不合格产品

作者:徐淳 发布于:2007-07-26 14:47: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第二批乘用车的燃料消耗量。其中,符合《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的有95家生产企业的2374个车型;不符合标准的有444个车型,涉及55家生产企业。不符合标准的车型将停止生产。

  去年10月,发改委公布了首批新定型乘用车产品的燃料消耗量,其中涉及34个企业的409个车型,均为达标产品。此次公布油耗的车型中,不达标产品超过了10%,包括轿车、多功能车、微型客车、轻型客车等车型。

  业内专家指出,汽车燃料消耗量公示有利于促进企业进一步淘汰落后产品,采用先进技术,提供更节能的产品。同时,有助于引导消费者更多地采用节能产品,自觉参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现在,不同渠道提 供的油耗值往往按不同的标准测得,夸大产品节能效果的情况较为普遍。燃料消耗量公示制度,是国家指定检测机构按统一标准检测的结果,便于消费者掌握真实可靠的油耗信息。

  国家发改委表示,对新定型车型和在生产车型燃料消耗量进行公示,已成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汽车燃料经济性标准整体计划也在分步推进中。轻型商用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已经报批,即将发布。2008年1月1日起,乘用车新定型车型的燃料消耗量将执行第二阶段限值标准,乘用车的在生产车型则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二阶段燃料消耗量限值将比目前平均再降低10%。
 
延伸阅读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是中国首个乘用车油耗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台的深层背景在于,中国汽车工业经过几年的迅速发展,汽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到2003年,车用燃油消耗就达7000万吨,相当于全年石油消费量的三分之一,为了控制汽车油耗、节约石油能源,国家紧急出台了“标准”。

  按照“标准”规定,新开发车型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阶段限值要求,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阶段限值要求;正在生产的车型分别比新开发车推迟一年实施。其中,整备质量为1吨的乘用车在第一阶段的燃料消耗限值是8.3升/百公里,第二阶段是7.5升/百公里;整车整备质量为2吨的乘用车第一阶段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是12.8升/百公里,第二阶段的限值是11.5升/百公里;整车整备质量在2.5吨~3.5吨的乘用车第一阶段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是15.5升/百公里,第二阶段的限值是13.9/百公里。

  按照标准的第一阶段,目前国内有90%的汽车企业都达到了相关标准,因此无需担心。关键部分在第二阶段,专家估计目前国内达到第二阶段标准的汽车企业不到20%,这就意味着无论对于民营、国企还是合资企业,提升生产线的生产水平或引入新的生产线成了当务之急。

部分不合格轿车一览: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SGM7164AT轿车 
SGM7164CWAT轿车 
SGM7164CWMT轿车 
SGM7164MT轿车 
SGM7182AT轿车 
SGM7182CWAT轿车 
SGM7201SE轿车 
SGM7201SX轿车 
SGM7303GL轿车 
SGM7303GS轿车
 
长城汽车
CC6450B多功能旅行车 
CC6450BY越野型多功能旅行车
CC6451旅行车

一汽
CA6400UA轻型客车
CA6440UA轻型客车
CA7200AE轿车 
CA7220AE轿车 
CA7460L1轿车 
CA7460L2轿车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SVW7160FHi上海桑塔纳
SVW7161DHi上海桑塔纳旅行轿车 
SVW7180HEi上海桑塔纳汽油/LPG两用燃料轿车 
SVW7182CFi上海桑塔纳2000轿车
 
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HMC7130轿车
HMC7150轿车
 
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
BJ6420EA轻型客车 
BJ6420ED轻型客车 
BJ7250E轿车 
BJ7250EA轿车

四川一汽丰田
CA6510A轻型客车
CA6510轻型客车

郑州日产
ZN6492H2F轻型客车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