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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拟推出"小排量汽车技术条件"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7-07-17 13:10:36 来源:新闻晨报

  上海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地方标准已经在酝酿之中,16日,上海汽车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马大雄向记者透露,由市经委提出,市汽车行业协会起草的国内首个《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技术条件》)地方标准已经制订完成,目前已进入有关部门的报批备案程序。 

  《技术条件》根据节能、环保和安全的宗旨,对进入上海市场的小排量车型进行了严格要求。马大雄表示,《技术条件》规定,高性能小排量车要满足国家有关汽车产品强制性标准要求,对排量、最高时速、加速性能、排放、经济性等多项指标也提出了要求。小排量轿车的排量不能大于1.5升,其中,排量不大于0.8升的小排量轿车,最高车速不小于130公里/小时;排量大于0.8升的,最高车速不小于140公里/小时;0-100公里的加速时间需小于等于16秒;升功率要达到45KW/L。根据标准,目前市场上能达标的小排量车仅有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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