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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临时性机构公务用车交由财政统一管理,采购办负责具体管理

作者:聂蕊 发布于:2007-06-05 11:12:5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5月18日下午两点,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会议室,一场特殊的签字仪式正在举行——甲方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与乙方北京市朝阳区“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简称“2008办公室”)的责任人,就牌照号为京KP1823的公务车签署《朝阳区临时性机构使用公务用车责任书》。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与北京市朝阳区“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负责人在《朝阳区临时性机构使用公务用车责任书上签字》。

  双方负责人在责任书上签字后,意味着该车的使用责任和安全责任由甲方转给了乙方,而该车的车主仍然是甲方,所有权和使用权实现了分离。这是朝阳区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对临时性机构公务用车进行统一管理。朝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作为执行部门,对临时性机构公务用车的车辆购置、固定资产处置等工作进行具体管理。

资产管理收归财政

  据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张京介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之前处于比较混乱的状态,1998年国资局撤销后,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划归财政。2006年财政部针对资产管理出台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两个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要求财政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朝阳区财政局从加强国有车辆资产管理入手,主要体现在对公务用车旧车处置的资产管理和临时性机构公务用车的资产管理两方面。去年12月,朝阳区财政局已经将公务用车旧车报废处置统一管理起来;此次与“2008办公室”就KP1823的公务车签署用车责任书,拉开了朝阳区财政局对临时性机构公务用车进行统一管理的序幕。
 
  据了解,朝阳区共有43个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有些临时机构需要使用公务用车。以前,随着临时机构的解散,其申请的公务用车也就不了了之,有可能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为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部门,压缩行政经费开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2007年4月17日决定,由朝阳区财政局对临时机构用车进行清理,确因筹办奥运需要购车的,纳入朝阳区财政局统一管理。

采购办负责具体管理

  张京认为,将资产管理划归财政实行统一管理可以有效地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规范管理行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朝阳区财政局为何将具体的管理工作交由朝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来操作呢?“资产管理在各地进行得比较混乱,为规范管理行为,应该由专门的部门对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对车辆来说,临时性机构公务用车是通过政府采购购置的,当对旧车进行处置时,固定资产处置部门如解体场、拍卖机构、专业评估机构等的选择,也是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选取的,因此为方便管理,我们要实行购置、管理、报废一条龙的服务。”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副局长孙玉辉解释说,“除此之外,朝阳区财政局还打算让全区的资产管理都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过手,将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结合起来。”

使用后车辆各有去所

  在《朝阳区临时性机构使用公务用车责任书》签字仪式上,朝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临时性机构公务用车进行统一管理做了解释,统一管理是指由财政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对车辆实行统一购置,在该临时性机构解散后,根据实际情况,把车辆调配给其他单位或者进行拍卖,收入上缴国库。同时具体管理部门为临时性机构单独开设账户,专款专用,独立核算。那么会不会出现临时性机构解散后车辆调配不出去的情况呢?张京回答了记者的疑问:“我们朝阳区现有车辆在4000辆左右,按照国家规定,车辆使用10年可以报废,那么我们朝阳区每年报废车辆在400辆左右,对车辆的需求远远大于所要调配的数量,使用后需要调配的车辆将各有去所,不会出现调配不出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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