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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遭质疑

作者:张哲 发布于:2007-05-31 14:40:2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然而种种迹象表明,《办法》实施后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不久前,全国工商联向全国人大提交议案,建议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进行修改。
  
  业内专家表示,《办法》制定的初衷本为净化汽车销售环境,但由于政策导向的失衡,其实施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最明显的弊端,就是强化了外资对中国汽车市场的控制,限制了民族汽车经销资本的发展空间。

企业对经销商的控制力增强

  品牌授权销售,是《办法》的核心,也成为企业制约经销商最有力的武器。《办法》实施后的客观效果是:汽车企业被政府赋予管理汽车经销业的权力。是否得到企业授权,决定着车商的生存。厂商之间博弈规则由厂家制定,结果当然永远对强权一方有利。  

  在《办法》导向下,降低经营风险、节约资源的多品牌汽车销售模式被汽车专卖店的豪华之风取代。

  某汽车品牌4S店老总表示,今年以来汽车企业为争夺市场份额而掀起的快速布点浪潮,更加强了专卖店之间的恶性竞争,成为套牢经销商资金的无底洞。
 
  物种单一是生物灭绝的前兆,而销售业态的单一也威胁着汽车经销业的可持续发展。越来越大的经营风险,让汽车经销业的生态链条已变得非常脆弱。该4S店老总透露,有的4S店由于资金紧张已退化为2S甚至1S店。

汽车经销商境况不佳

  经常有汽车经销商关于经营状况差抱怨,而这种情况确实是普遍存在的。据调查,亏损状态的经销商占我国经销商总数的2/3以上。巨额投入加上大面积亏损,不但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也重伤了我国民族汽车经销资本的元气。由于取得“授权”成本巨大,《办法》实施以来我国汽车经销商的数目已减少1/3,生存下来的经销商的日子也多是如履薄冰。

  《办法》使本来应受市场规律调节的厂商关系,变为由厂商主导的厂商关系。在中国汽车行业为跨国公司把持的现状下,《办法》更是让外资轻而易举地掌握了中国汽车市场的主导权。当以民族资本为主的汽车经销商不得不屈从跨国公司的意志之时,中国汽车销售网络便快速为外资把持,目前中国汽车经销的产品权、定价权基本都在外资手上。失却经营主动权,成为中国汽车经销商心中永远的痛。

合资企业受益

  业内专家指出,《办法》强调的品牌授权无异于强化跨国生产厂商的地位,跨国生产厂商将利用品牌授权实施对中国市场销售网络的整合,一些效益不好的合资企业的话语权将随着品牌授权的展开逐步旁落,最终, 一些合资企业将成为跨国生产厂商在中国的生产基地,只负责生产而没有实际的销售权。
 
  根据海关统计,2006年全年汽车(含底盘)进口金额为75.2亿美元,同比增长47%,而据粗略估计,进口车销售终端的销售金额能达到100亿美元,也就是说有近25亿美元的利润由外方主导的总经销商获取,而且这一利润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原因是国内的总经销商都是国外生产厂家的独资或合资企业,这在海关业界认为是关联企业,而关联企业从国外生产运输到国内报关、定价、销售,在客观上会形成走私及偷逃税金的空间及机会。
 
   从今年开始,外方对汽车销售领域的渗透已经展开,主要的方式是强化外方在中国市场的投资步伐,加强外方在合资企业的话语权。

  “早几年担忧的中国的合资企业成为世界工厂的情况已经在发生,如果没有自主品牌的强势出击,中国市场主导权逐渐旁落将使中国汽车工业错过最好的发展机遇。”一位业内专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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