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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彭州规定公务用车价格不得超过12万

作者:宋永坤 发布于:2007-05-21 15:16:17 来源:华西都市报

  为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19日,彭州市推出规范公务用车措施,今后,领导干部因工作调动一律不准带走车辆,实职领导干部退出领导岗位一律不准配备专车,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一律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调换、借用、占用车辆,一律不准按揭购车,一律不准公车私户。超编、超标和按揭车辆一律上缴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再由市机关事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做相应处理。各单位购买公车严格按规定和程序执行,价格原则上控制在12万以内,不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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