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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规定省级正职干部办公室面积不超过70平米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7-01-11 12:54:18 来源:时代商报

  辽宁省日前出台《辽宁省省级党政机关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对包括省级领导在内的机关干部的办公室面积、装修及设备配置,以及公务用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暂行办法》规定,省级领导,正职每人使用面积70平方米,副职每人使用面积52平方米;省直机关的正厅(局)级领导每人使用面积30平方米,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2平方米;处级干部每人使用面积为15平方米,处级以下人员每人使用面积8平方米。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别机关装修豪华之风,《暂行办法》规定,领导干部办公室装修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450元,其中对地面、门窗、开关插座、灯具、电话线、网络线等装修内容也进行了约束。另外,对办公室的家具配置也规定了标准,省级、厅(局)级、处级、处级以下分别不能超过2.3万元、1.4万元、7400元、3050元。对领导干部办公桌的长、宽、高也制定了标准,例如,处级干部办公桌主台长1.6米、宽0.7米、高0.76米,副台长1.2米、宽0.45米、高0.7米。

  《暂行办法》还规定,对省级领导和省直机关正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可每人配备一辆轿车,并对轿车排气量和价格做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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