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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专题

作者:张哲 徐淳 葛胜征 发布于:2006-12-06 14:27: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11月17日,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网站上同时发布了《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中附上了首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清单,其中,有五家汽车企业入围名单。
  《意见》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树立政府环保形象,对社会可持续消费起到表率作用,对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虽然是周五下午,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里前来咨询和商谈的厂商依然络绎不绝,产品部副部长陈轶群因此忙得不可开交。

  两周来,这家机构因为两个部门的一纸文件变得门庭若市。11月17日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网站上同时发布了《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要求政府机构优先购买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并列出了首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涉及十四大类近千种产品。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正是这份清单的提供者。

  实施意见将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意见》还指明,政府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这意味着,未列入清单的企业很可能被挡在政府采购大门外。

名单上的幸运儿

  清单的选定过程实际要比想象中简单的多。

  记者从这份清单中看到,政府优先采购的范围中“轻型汽车”一类共有神龙、东风日产、东风本田、一汽大众和北京现代五家汽车企业入围。

  “清单中的企业和产品都是已经获得环境标志认证的,并在有效期内。截止文件公布前,汽车企业只有5家。”陈轶群解释说。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的另一块“牌子”是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认证中心是代表国家对绿色产品进行权威认证,并授予产品环境标志的惟一机构。获准使用该标志的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因此也被称为“绿色产品”。

  从1994年启动以来,有1317家约2.1万种产品获得过环境标志。不过,环境标志认证完全采取自愿原则,不是强制认证,所以没有引起一些企业的重视。陈轶群表示,目前认证企业集中在建材和家电行业,汽车行业认可程度比较低。

  有先见之明的是神龙汽车,从2001年就开始申请认证。同属东风汽车集团的另外两家合资企业也在近两年分别获得环境标志。

  他们和一汽大众、北京现代一起成为“幸运儿”。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在推广政府绿色采购时,没有单独再作其他认证,而是将产品名单与环境标志直接挂钩。



绿色采购大势所趋

  政府最终选择环境标志作为采购尺度,原因是其权威性和国际通用性。

  陈轶群介绍,中国环境标志来源于ISO14000国际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其优势在于有统一认证标准、有第三方机构认证、有标志认可,方便消费者认知和采购。

  因此,消费者的认知对环境标志的推广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目前建材、家电、有机产品等行业普及最好的共同因素是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绿色健康深入人心。

  “(家具建材)没有标志的话,很可能进不了大卖场。”行业人士表示。但汽车、电子产品等领域消费关注点集中在价格、品牌等,对有无环境标志不敏感。

  “因此,政府的支持对环境标志发展、对推广绿色采购举足轻重。”陈轶群表示。目前,政府绿色采购已成国际趋势,许多国家已将该项政策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美国、丹麦、加拿大等国都制定相关法律,要求优先采购经过环境认证的产品,日本政府甚至实行了强制采购政策。

  《实施意见》的出台明确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主体地位。

  陈轶群透露,一年多来环保总局一直在和财政部门沟通,推动政府绿色采购。2003年颁布的《政府采购法》中明确提出,政府采购要有利于环境保护,要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他认为是《意见》对采购法精神的具体细化,将“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要求变成了可实施的操作办法,为今后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和政策保障。

  业内人士认为,“绿色采购清单”的出台,表明政府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通过优先采购绿色环保产品这一杠杆引导企业生产对环境有益的产品。

  这既给广大供应商带来商机,也增加了市场竞争压力。供应商如果生产出高质量的环境标志产品,就会赢得更加广阔的消费市场,反之,如果不能生产出合格的环境标志产品,就会被排除在政府采购大门之外,而这失去的不仅仅是一个政府市场,其后果必然会影响到整个消费市场。(张哲 徐淳)



  对没有进入第一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企业来说,尽快申请环境标志认证是亡羊补牢的第一步。
 
          汽车企业如何进入采购清单 
 
  此次,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5个汽车厂家的20余款车型入选首批汽车清单。

  所有这些企业和车型都通过了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认证,被授予中国环境标志。

认证只通过一家机构

  目前,进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机构是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该认证中心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代表国家对绿色产品进行权威认证,并授予产品环境标志的惟一机构。

  对每一家申请认证的企业,认证中心都要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产品抽样、产品检测、现场检查、专门委员会审查等过程,同时要求企业建立环境标志保障体系,以保证产品能持续稳定的达到环境标志标准的要求。
 
  由于行业、企业、产品特点不同,认证标准也有所不同。认证过程大约要历时3~6个月。中国环境标志认证有效期三年,每年需进行一次年检,三年后需重新申请认证。

汽车审核重点有三项

  针对轻型汽车,有专门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2005年10月更新的认证标准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和装备水平,提倡汽车企业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考虑零部件的回收、车内空气污染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以及采用清洁生产工艺。认证中心会重点审查轻型汽车的尾气污染物排放、燃料消耗量、离合器是否含石棉等三项指标。

  汽车企业递交环境标志认证申请书时,要附上车型型式报告(含污染物排放报告和燃油消耗量报告)、申请车型要安装OBD或者留有安装OBD接口的证明、离合器中不含石棉材料的声明。

  不过,相对建材等产品,汽车认证程序更简单些。认证中心产品部副部长陈轶群介绍说,建材产品一般都要送到中心做检验,汽车认证基本不需要。新车上市前,发改委和环保总局等部门都会要求企业提交权威机构认定的相关材料和检测报告,认证中心认可这些报告的有效性,企业提供合法文件即可。



费用与企业规模相关

  不少汽车企业都关心获得环境标志认证的费用。费用主要包括申请费、检查费、标识使用费等几部分,一般在5~10万元,目前5家获得环境标志认证的汽车企业中只有一家认证费用超过10万元。收费标准与企业的规模有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企业规模越大,认证费用相对越高。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今年10月上旬出台的《管理体系认证收费说明》,员工人数在30人以下的企业,初审最低限价可以低至1.3万元,员工人数在501~2000人,初审最低限价是6.8万元,超过2000人,每增加一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企业取得认证后,在三年有效期内,认证中心每年会对企业进行监督审核,收取费用大约是初审时的1/3。

清单何时更新不确定

  对没有进入第一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企业来说,尽快申请环境标志认证是亡羊补牢的第一步。

  据悉,在《意见》和清单公布后,已有上海大众、上海通用、一汽丰田、广州丰田、广州本田、奇瑞汽车、长丰猎豹、比亚迪等多家企业与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联系,咨询认证手续。

  不过,即使在最短时间获得环境标志认证,也不能确定何时可以进入下一批采购清单。《意见》出台时,国家环保总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政府绿色采购清单目录将是动态的,环保部门将不断完善、扩大清单范围,及时补充符合要求的产品名单,已列入清单的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如果过期,将失去被优先采购的资格。

  “动态”更新的频率是随时还是一年半载,目前不得而知。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只负责对企业产品进行认证,符合要求就可以获得环境标志,何时纳入政府采购清单最终还是由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确定。(葛胜征 徐 淳)



  《意见》出台后,负责实际操作的政府采购人士是如何理解的?怎样把《意见》的精神贯彻到公务车采购中? 

            解读“绿色清单” 
 
  从2007年1月1日起,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车辆时要优先选择“绿色产品”。不按规定采购的单位,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资金。
 
  各地是如何理解《意见》和汽车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在公务车采购中会采取什么具体措施来贯彻?

树立绿色环保新标杆

  绿色环保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之一,具体到公务车采购中,如何具体体现绿色环保,却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某些地方的公务车招标中,招标文件中会有“给绿色环保产品加分”之类的条款,但并没有一个权威性的“标志”,汽车企业都说自己是绿色环保产品,评标专家也颇费思量。

  采访中,各省市政府部门人士对《意见》的出台均表示欢迎,认为文件响应了国家节能环保的大政策,同时还进行了细化,为具体操作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于全发表示,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文,首次将政府采购和绿色环保结合起来,使得公务车采购能真正将绿色环保贯彻其中,做到了有法可依,具有重要意义。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邓东亮也认为此《意见》出台比较及时,为公务车采购树立了绿色环保新标杆,将促使汽车企业尽可能的生产绿色环保产品,同时也为个人消费起到了引导作用。

如何理解“优先采购”是关键

  汽车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出台后,不少没有进入的汽车企业颇感不安,担心没有入围是否就意味着失去了被采购的机会。

  面临类似困惑的还有各省采购中心,江苏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蔡涌啸也提出了同样的问题,“没有进入清单的汽车品牌,今后是否还能购买?”他认为,只采购清单里面的汽车实际操作起来难度较大,车型太少,选择余地不大。

  也有很多政府采购人士把焦点放在了“优先采购”上。《意见》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都提到了“优先采购”的概念:

  第三条:……从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中,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形式,按类别确定优先采购的范围。

  第六条: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第七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载明对产品(含建材)的环保要求、合格供应商和产品的条件,以及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乔金甫是这样理解的,“优先不带有强制性,就是说公务车采购中应当优先采购清单里面的产品,但并不意味着其他品牌就不能采购”。他还认为,《意见》出台的初衷不是为了限制哪个汽车企业,而是通过这么一个约束力的规定,让汽车企业有意识的提高自己的生产技术水平,营造一个生产绿色环保车辆的大环境。



招标文件有体现

  《意见》出台后,如何把其揉进实际操作中是各地政府采购机构需要思考的。12月12日,即将实行第三期汽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的江苏省就面临此问题。

  江苏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蔡涌啸说,对绿色环保产品的支持,最直接的就是在招标文件中体现。鉴于是“优先采购”,而不是“不准或者不得”,所以此次全省联动还是会聚集所有主流厂商,但汽车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里面的产品会在招标文件中给予适当加分,可能3~7分。

  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于全发认为,《意见》中其实已经说明了支持绿色环保的载体就是招标文件,未来会在招标文件中体现对清单内车型的支持。如加分后清单中的车型还是没有其他车型得分高,还是要选择其他产品。

“拒付资金”具有约束力

  《意见》第八条中规定,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条是对政府绿色采购最有力的约束。但到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付采购资金呢?

  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孙学鹏认为,这是一个强制性的规定,所以对于奇瑞汽车没有进入清单这件事情,安徽省政府非常重视,正敦促奇瑞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尽快入围,否则自主品牌的发展会遇到障碍。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乔金甫认为,这里的拒付资金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如加分后清单中的产品脱颖而出,采购人必须采购之,如采购人不满意,采购了其他车型,财政部门可以拒付资金。认证中哪些企业过关了,又有哪些企业不合格?等等。(修霄云)
 
建议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意见》出台后,不少政府采购人士根据实践经验,提出了一些建议。
  第一, 汽车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要有一定的覆盖范围,应该要求所有的汽车企业都去做这个认证,合格的都应该进入此名单。现在采购人选择余地太小,实际操作性差。
  第二,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汽车品牌应该考虑,现在的汽车清单中没有自主品牌的身影,不利于自主品牌的发展。
  第三,应公开认证的部分材料。例如,有哪些汽车企业参与认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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