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驾驶报废车上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作者:梁书斌 发布于:2006-11-10 14:09:45 来源:新华网
记者在黑龙江省公安厅了解到,在近日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中,黑龙江警方对于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司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据了解,近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决定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警方对于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司机,处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强制报废该车辆。对于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处20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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